第一阶段 |
第一个阶段是从80年代初开始,中国开始国企改革。改革主要手段是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只涉及微观主体改革,宏观层面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几乎没有触及。这一阶段探索的结果表明,仅仅从企业层次着手是建立不起现代企业制度的,也难以搞活企业,必须从宏观层次出发,建立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整体上搞好国有企业。 |
|
第二阶段 |
第二个阶段是从1988年到2003年。为了从体制上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模式,国务院于1988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但是中央政府尚未考虑建立一个权利集中的机构,相反是把出资人权利分散给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经贸委、计委、中组部、主管部局等部门,力图建立一个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
第三阶段 |
“十六大“又重新提出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与过去不同,这次是在一个新的高度上来谈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了,所以,提到国有资产管理的宗旨十分明确,那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权利、职责和义务相统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