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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率地指责国资流失争论是对民意的漠视和傲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1:22 第一财经日报

  尽管由“郎顾之争”而来的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已落下帷幕,但有关对这场争论的评价却不时响起。日前,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刘芍佳博士在南开大学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会上表示,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去年出炉的一项调查报告,大部分国资流失是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并不是改制过程中造成的,因此他认为,去年国资改制流失的争论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进行的一场稀里糊涂的辩论”。

  刘芍佳所说的国研中心报告,指的是国研中心企业研究所于2004年8月到12月初,对74家中央企业及其二级子公司共计1524家,以及北京、重庆、黑龙江等16个省和省会城市所属企业共计5103家,进行的改制和重组调查,报告显示,60%以上MBO不存在资产流失现象。而刘芍佳本人,则是这个调查报告的执笔人之一。

  对此,人们难免疑问,调查样本的真实性是怎样确保的?调查样本中的60%以上MBO不存在资产流失现象,能否得出国企改制在某个时段就不存在大面积的国资流失的结论?而刘芍佳以此为由批评有关国资改制流失的争论是“一场稀里糊涂的辩论”,逻辑是否严谨?

  对国资流失的判断,首先涉及一个标准问题。标准不同,判断也就不同。刘芍佳认为,判断国有资产是否流失,要看转让后,至少未来3~5年的企业经营状况,具体来说就是企业能否创造利润、税收以及就业机会是否增加等。我们认为,这一判断标准是有问题的。国资流失与否,与企业能否创造利润、税收以及就业机会是否增加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流失指的是原有资产的价值被低估、流走或盗走,并不是说这个资产就不存在了。所以,即使企业的资产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全部流失到个人手上,只要经营得当,它也能创造利润和税收。

  另一方面,MBO只是国企改制中的一种,尽管它受到人们的诟病较多。因此,60%以上MBO不存在资产流失现象也不等于其他改制形式不存在大量的国资流失。我们也注意到,此次调查的时间是在2004年下半年后,这个时候国家主管部门已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MBO行为,国企改制比过去相对更规范,而众所周知,大量的资产流失发生在国资委成立以及规范国企改制的法律法规未出台之前。另外,国研中心企业研究所的调查企业虽然加起来达到6000多家,但在全部国企中,这只是一小部分。退一步说,即使国研中心的调查准确,也还有30%多的MBO存在资产流失现象,这一数字同样是惊人的,同样是值得关注和讨论的。

  事实上,对于国企改制导致国资流失的问题,无须进行大面积的调查,公开的报道已经很多,断言这只是个别案例,或者指责人们单纯地凭主观判断,背离了人们的经验和社会常识。如果由此而否定前年以来的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更不应该。因为大讨论固然是由国企产权改制引发的,但是它超越了国企层面,上升到了中国改革的方向与路径,是对20多年改革的一个思考。尽管这场争论会出现一些问题,争论中会带有一些非理性和情绪化因素,但争论的最大好处在于解决矛盾,明辨是非。它不仅促使人们思考经济改革中的问题,而且促使人们思考整个社会的问题。换言之,这场争论本身将直接影响

中国经济及社会的变革与发展。特别是争论中所形成的若干共识将为中国改革路径的选择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毫无疑问,它的意义是值得肯定的。

  当然,不能因为国企产权改革出现国资流失,就否定整个产权改革,甚至否定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中国经济20多年来的长足发展举世瞩目,其中的一个重要推动力,即产权的改革。所以,国资流失虽然是由产权改革引起的,但不能说是产权改革带来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重要的不是减缓产权改革甚至停止改革,而是加快产权公开、规范、透明的制度建设,在坚持改革大方向的同时,将改革操作纳入规范,并消除国资流失的漏洞。

  轻率地指责国资改制流失的争论,反映了一种对民意的漠视与傲慢。应该看到,当前,由于分配不公和日渐扩大的两极分化,越来越多的弱势人群的挫折感也愈来愈重。有关国资改制流失的争论事实上折射出了人们对改革公正性的呼吁。这是我们在下一步改革中应高度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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