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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湘源:MBO决不是国企产权改革的方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19:06 新浪财经

  --郎咸平何必停战

  黄湘源

  传闻郎咸平突然停战,令人十分吃惊。幸亏他本人随即予以否认。也许他搞错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把MBO当成国企产权改革的方向来反对。不过,虽然如此,他对MBO的认识显 然没有错。尽管国企产权改革的方向不容否定,但“将保姆变主人”的MBO决不是国企产权改革的方向。

  国内经济学界、企业界一直热心提倡的MBO,现在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了。这是国企产权改革的“特洛伊木马”,其最终目标,就是颠覆国有经济,从而化公有制为私有制。MBO的软肋恰巧被一个大半辈子生活在自由资本主义世界的学者所发现,这对于国内的经济学界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讽刺。尽管他的生平所学与国内的经济学家们大相径庭,而且也从未参加过国企改革的实践,然而他却俨然成了为捍卫国有资产挺身而出的斗士。而他的观点同反对者之间居然连反对者认为也存在根本分歧。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MBO这一概念从被引入国内资本市场起,就承担了明晰企业的产权界定和激励与实现对企业家价值补偿的特殊历史使命。这也是经济学界和企业界支持和推动MBO的主要理论依据。

  不少经济学家认为,与其让国有企业等死,不如让国有企业通过管理层收购的方式私有化。他们所援引的依据,就是曾经作为反收购的手段在欧美企业出现过的MBO。但是,他们在反对自己所熟悉的事情的时候,倡导的却未必是自己所熟悉的事情。恰恰在发达的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数公司的核心资本层已经盛行合伙人制度,逐渐形成为一种源于私有制而不同于私有制的新型所有制。而在中国,国企的效率尽管未必如郎咸平先生所说的那么效率高,但是,根据十六大的精神,显然不能将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简单地视为“国退民进”。股份制不仅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方向,也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的新形式。正如经济学家于光远说的那样:“股份化并不意味着私有化,更确切地说,与其说是私有化不如说是公众化。”换言之,国企改革的方向显然并不是消灭国企,进而化公为私,而是建立混合经济所有制。这在某种意义上同发达资本主义企业的发展方向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将MBO视为国有企业明晰所有者的出路,即使不是别有用心,至少也是一种误导。

  我国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大多是把原有的企业剥离一部分包装上市的。原来企业的非核心资产留下来叫“存续企业”,反而代表国家控股上市公司,并且往往由“存续企业”的总经理(或称法人代表)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即使在尚未实行MBO的情况下,内部人控制也正在蜕变为国有资产流入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腰包的明沟暗渠,穷庙富方丈成为一部分上市公司问题的症结之一。而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尚无有效的解决方案之前匆匆忙忙推出MBO,只会给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以更大的钻空子的机会,使得MBO成为一种新形势下的逃控机制。

  MBO在股权改革的掩护和鼓噪声中,贴上了激励机制的标签,其实已异化为少数人牟取个人利益的工具,而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渐行渐远。笔者曾经指出,管理者觊觎用企业的所有权,好比将麦田守望者企图将麦田里的麦子据为己有。这和郎咸平先生所说的保姆窃据主人以及秦晓教授所说的掌勺的大师傅瓜分大锅饭是一个意思。郎咸平先生认为这违背了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在国外是要判刑的。国外的经验表明,即使是确有需要进行的管理层收购,也不仅仅是把得到企业信赖的经理层转化为所有者,它还必须使管理层与企业的命运统一于收购后对企业的整合运作当中,而国内的MBO不仅与企业家历史贡献并没有过多的联系,而且亦无法将管理层与企业的长远利益统一起来。作为企业内部经理人对企业股权的收购,MBO完全是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进行的,从而导致了操纵财务报表、超高比例分红、转移或套取公司资产、暗箱操作等各种短期化行为,这不仅从根本上削弱了MBO对企业本身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激励经营者努力提升企业价值的意义,而且也使得MBO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

  目前国内的许多MBO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暗箱操作,就是曲线战术,实质上无不是以改革的名义,硬塞给国有产权体制的一个“特洛伊木马”,一旦气候成熟,就将轻而易举地从内部攻破堡垒,使国有企业一夜之间改换旗帜,变了颜色。这就是MBO深受某些居心叵测的经济学家和企业家之青睐的最大理由。正如郎咸平先生所说,他们是合谋在“国退民进”过程中席卷国家财富。可以肯定地说,尽管国企产权改革从来也不摈弃外国资本和民营资本的接盘,也不反对在建立混合经济所有制的过程中进行员工持股的尝试和实行管理层期权激励,但那种以掠夺国有资产为最终目的的MBO决不是国企产权改革的方向。笔者以为,在这个问题上,郎咸平非但没有必要休战,而且应该把战斗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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