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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权力资本化 应制定反侵害国有资产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 09:03 新浪财经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 杨帆

杨帆:权力资本化应制定反侵害国有资产法

  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大讨论的背景下,2004年14:00-18:00,新浪财经举办了“国企产权改革与社会公正”沙龙,特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杨启先、清华大学社会学 系孙立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杨帆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浦志强律师等嘉宾,就近期讨论中的焦点话题进行坦诚交流。

  本次沙龙还得到了许多网友的支持,不少网友来到现场亲身参与,并作出高水平的发言,与专家进行对话,使得沙龙在热烈的讨论气氛中进行。以下为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杨帆教授的发言:

  对这场争论我也是两边都不同意,都没有抓住本质。我呼吁一下孙立平讲的,首先一个本质就是实证判定,我们往一块说达成共识,在最关键的问题上如果有共识的话,这个讨论就可以有成果,可以深入。现在的情况是有一个制度和所有制以外的东西,公有还是私有,是国有还是民有,所有权经营权,都不是关键问题,他们背后有一个更重要问题,就是孙立平说的“不落空阶级”,有一部分特权阶层无论什么改革,每次好事都是他们的。

  我在1998年写了一篇长文叫《权力资本化》,提出的问题现在仍旧有意义,左右两派都没有异议,所有制背后存在一个权力变迁,如何从计划经济下从全能主义转变成权威主义,没有人研究。我和孙立平写过一点。争论的东西都是表层的。我们中国人活得很累,因为我们的学问是不能直接说出来的学问,说出很难,听懂也很难,你在说的事,必须明白实际是什么?只有智商非常高的人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权力和资本也有矛盾也有结合,但是对老百姓的权利,基本是忽视了,只要是有良知的学者应该有共识。

  第二,在这种状态下,国有资产确实是一手往里填,一手流失。我为什么叫停,就是说现在不表面是国有资产流失,实际是私有资产流失。如果没有往里填,只有流失,不过就是一根冰棍化完了。问题是不断地还有人造冰棍出来,放到大太阳底下化掉。1995年是5万亿人民币国有资产,没有算土地。要说效率不高的话,那我们就把它分了,加速折旧5年不就完了吗?反正都是比较旧的企业。如果就这么多存量,流失给谁我也没有意见,反正我也得不着。但有人说要维护国有资产,还保持增值,这就麻烦了。你说国有企业效率低,私有企业效率高我也可以假定成立。我们或者分或者流失,就这么多了,也可以接受。你能够说清楚分多少吗?这个谁也说不明白,这是个行政的问题,或者是价值取向问题。从1995年到现在国有资产翻了一倍以后,可是国有企业总体上是亏损的,不可能自己赚了再投,这类不算完全的国有企业,那么国有资产是怎么增值的呢?这只能是从不正当渠道来的。这件事我一直在说,发了多少篇文章了。

  国债和银行贷款投资,这两项不构成国有净资产,因为负债和资产同时增长,所以总资产涨了,净资产没有涨。3万亿应该划给社会保障基金,我10年以来发表100篇文章提出建议,但现在传媒一报道就成了吴敬琏的创造,这个对于我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我不是第一个,我可以举出来两个人比我说得还早,但绝对不是吴敬琏。我说过把上市公司国有股全部转为社保基金,这样的话,股市早就是牛市了,还可以上市,根本没有崩盘的问题,国有股不上市而是划给社会保障基金。有人总是说国有制大幅度退出,我的提议一天就可以退出。但不是私有化,私有化是量化到个人,如果说11万亿,11亿人一个人发一万元股票,但是中国没法儿分,不是不想分,是没法儿分,因为中国有一个计划生育的问题,不能按照人头分。应该按家庭分。农民已经分了地算不算?再分一个国有资产证券,不就分两份了吗?城里人还不干呢。所以我当时说农民不能分,因为农民的地就是一个资产,就算是给他一个补偿。城市里面的人一个人可以分10万元,我主张这么做,但是不行,出了一些所谓农民代表,实际是权力资本代表,不好意思这么说,就说你们工人分不平等,农民怎么不分,那么一下子就没法儿分了,10亿人怎么分呢?没法儿分,不是不想分,我们10年前都琢磨这个事了。如果按人分更不行了,我们家只生一个孩子,你们家生5个孩子,难道能分5粉吗?只能按家庭分了。

  我的办法还是相对比较好的,也不要国有制也不要私有制,我叫社会所有制,按马克思讲的那是高级的公有制,比国有制还高级呢,我提了都10年了。他们说没有建设性的意见,这难道不是建设性的意见吗?但是,这个东西根本没有人理。我可以发表文章,可以拿稿费,但是就没有人接受,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在马克思主义里面是有根据的,在发达国家和东欧国家实践里面也是有根据的,为什么不能把国有资产退出,把赚钱的国有企业划到社保基金里面去?

  我也很高兴吴敬琏和周其仁现在同意这么做。我不是争个人知识产权,我们为中国老百姓考虑问题。我给全国人大提一个方案,这是不是叫建设性意见?但不可能被接受,这样的建设性意见照顾到老百姓利益,所以不可能被接受的,我早知道不可能被接受。中国实际上存在一个不受制约的权力,而且腐败,它是不会接受老百姓权利机制的。退休金全国每年3千亿,也不能市场化买断工龄。我提的办法就是一个人发一个存折,存折上面按照他的工龄和地方物价水平,给他核定,就跟最低的生活保障一样,按照这个标准就发了,工龄长的多给,工龄少的少给,活一天给一天,每个月发给你一份,账户上打给你就可以了。比现在花钱少。现在下岗工人一个人给10万,或者5万,那个钱都是白花了,如果他把这个钱买股票专亏了,没有钱的话,还要闹事。社会保障得按月给,如果这样处理退休金问题,有能力给农民也建立起来,先搞大病治疗,鳏寡孤独。如果一个人活到60岁死了就没有了,不用再支付了。如果能活到90岁,就给你到90岁,这就是公平,这才是社保基金。这个办法难道不是建设性的意见吗?社会保障是取决于你活到哪一天,如果你61岁你死的话,你就没有了,如果你能够活到23世纪的话,你就可以拿到23世纪的钱。我倒算出来现在一年社保基金每年支付3千亿,需要3万亿社会保障基金运转,可进入股市也还可换成外汇,聘一流高手经理运转,每年最低赚10%,就是3000亿利润支付保障,如果多赚的话,还可以给农民。

  划出3万亿国资到社保基金,正式变成社会所有的公有制。这只是我的一个建议,还会有许多好建议。国有企业市场化是一个方向,但是还有另一方向,在市场化的过程中要兼顾各方利益,而不是权力资本结合起来去侵吞老百姓,难道这不也是方向吗?现在只说只要我们国有企业是市场化了,但是把东西给大家均分一点,别放在一小撮人手里。11万亿国有资产,1万亿还给股民,3万亿还给社保基金,还剩7万亿,按照净资产算已经为零。那么再流失的话,流失的是私有财产而不是国有财产,这就是我叫停最基本的原因。只要有10%叫停的道理也得停下来,这是公众权利。国有资产多少?总资产多少?再流失,流失的是谁?如果要分的话,怎么分?

  不要把企业家说成天马行空的能人。确实有这样的经理,比如说比尔.盖茨,但是大多数的企业是靠关系,现在这种所谓改革不仅维持不了工人农民利益,在权力体系内部也不平衡。后果就是这样了:你分给我特别多的资产,我还要私下送给那些和我有关系的,有权力经济部门的人,经济部门那些人就会收到很多企业股票。这种现象我估计在苏南模式乡镇集体企业改制时候就有,只不过我们大家都不说,因为是集体企业,没有人去关注农民产权。改制过程基本划分给经营者就,我们可以想象会有人把股票送给乡长、镇长、县长、市长,因为他的企业是他们支持起来的,本来就是共同的,你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发展起来的。80年代我们都是最积极的参加改革开放的人,对国有企业的体制确实是深恶痛绝,这个没有争议,到现在也没有变,问题在于怎么分?我认为不能给你一小撮,不管是什么天才。

  在怎么分的问题解决之前,我还是要叫停。所有人都承认现在流失,只不过有人说只能够如此,流失是一个代价,你搁着也是完蛋,不搁也是完蛋,那么我们就搁着。但是左的东西也停,绝对不能再用权力给国有资产搞什么保值增值。有人说我那是幻想,只要有国有企业,就一定是权力垄断。所以要先私有化,那么怎么分?是给大家还是权力阶层?在讨论不清楚以前,不能够悄悄给一小撮权力资本。我就奇怪有些人干嘛那么着急。

  有许多年轻人私下说什么全民所有制,宪法管什么用?全民所有制是虚的,但是老百姓根深蒂固的想法就以为国有制有自己一份。他们非常生气老百姓这种意识,说这是“民粹主义”。年轻人有严重的历史虚无主义,忽视中国革命的巨大遗产就是这种观念,这是中国国情。你说怎么办?告诉老百姓根本没有全民?说国有资产本来就是少数精英的?谁也不敢说。谁敢说这个话?所以对国有资产只能偷,不能公开瓜分。

  全民,不能你说是虚的就是虚的,法律上说是人民国家,公有制,所以全民就要过问。除非什么时候谁告诉我们说这不是全民的,应该是干部的,不是老百姓的。问题是谁敢说这个话?这种观念是100多年革命打出来的现实。与效益高低,效率高低根本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大家做为公众说了算,这个概念谁可以改?为什么出现网上这么多人的群体反对,郎咸平说国有体制好我不同意,但是不好又能把它怎么样?它不好你也不能变成你们家的。我也可以说我的效率高,就把你们家的东西拿来了,这行吗?

  网友提出问题应该尊重。既然不能量化到个人,就要听民主程序。停下来赶什么?先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我们党怎么增强执政能力。学完之后好好总结30年国有企业改革,再把国有资产总数算出来。各级人大财经委把这几年卖的情况,一五一十说出来,搞公共经济政策论坛,全民讨论,公民民意测验,投票,每个地区都开一个。我们电视台游乐节目太多,为什么不拿国有资产的问题讨论?你是哪个地区就讨论哪个地区的。我相信如果尊重老百姓的话,可能还是这个方向,瓜分问题就少多了。

  我举个例子,有几个企业工人觉得卖得太便宜,不干,占领了工厂。怎么处理?很简单。地方政府可以跟工人职工代表大会定一个合同,承包给工人,自己聘经理,我看你能谈出来一个什么价格,让工人自己谈吧,他还得招聘经理,还会把股票给经理,工人只不过是加强监督。政府当然也要监管,但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人代会的程序应该强化。

  现在应制定《反侵害国有资产法》。流失概念很模糊。要确定什么叫侵害国有资产。把这个条例先定下来,各级人大通过民主化程序。到最后该分就分,该卖就卖,该烂就烂。这样就不是少数精英说了算。我就说到这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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