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MBO规范办法正式出台 五种情况不准MB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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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07:03 天府早报 | |||||||||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发布中小型国企可探索大型国企禁止 ●转让范围:大型国企的国有产权不向管理层转让,特定地区可以探索中小型国企的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 ●转让地点: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必须进入经国资监督机构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公
●转让手段:国企管理层不得采取信托、委托等方式间接受让企业国有产权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14日正式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管理层出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条件、范围等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责任。 《暂行规定》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建立或政府已经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地区,可以探索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规定,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不向管理层转让,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也不向管理层转让。 《暂行规定》规定,在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中,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定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底价确定、中介机构委托等重大事项应由有管理职权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管理层不得参与。 另外,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必须进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五种情况不准MBO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最新公布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明确,管理层存在五种情形,不得受让标的企业的国有产权。 一是经审计认定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二是故意转移、隐匿资产,或者在转让过程中通过关联交易影响标的企业净资产的; 三是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的; 四是违反有关规定,参与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等重大事项的; 五是无法提供受让资金来源相关证明的。 此外,《暂行规定》还明确了管理层不得采取信托或委托方式间接受让企业国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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