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国企管理层持股 堂堂正正戴上金手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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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07:57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黄俊峰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在于允许大型国企管理层在增资扩股中持股,这被市场普遍视为国企管理层持股的解冻之举。
管理层持股,可以将管理层与企业和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多赢,因此也被形象地比喻为给管理层戴上“金手铐”。但是存量持股容易使国企高管利用内部人控制的优势,通过不法财务手段和操纵资产评估,人为压低国资评估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也是2005年4月国资委和财政部紧急叫停大型国企股份向管理层转让的背景。 管理层持股是世界上普遍采用的一种激励公司高管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有效手段。国资委此次采取了禁止存量持股、允许增量持股的“堵”与“疏”相结合的策略。这也意味着,国资委继续对大型国企向其管理层转让存量股份“说不”。与此同时,《实施意见》对国企高管的增量持股进行了严格的约束,规定了大型国企高管增量持股的条件,以及必须公开透明地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国企改制的内容和投资者的情况等等,这将大大减少暗箱操作的空间。 为杜绝国企高管利用职位优势“空手套白狼”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实施意见》还重申,管理层持股必须提供资金来源合法的相关证明,必须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等。高管持股的资金必须是合法的自由资金,持股的意愿和数量建立在高管自身经济实力的基础上。如果对收购资金来源说不清道不明,恐怕会惹来司法部门严厉的调查。刚宣判不久的郑俊怀案就是前车之鉴。 纵观《实施意见》,国资委对国企改制的要求可以归纳为:在阳光下进行,严格控制,规范操作。不可否认的是,这些规定也使高管们想戴“金手铐”的难度大大增加。 但不管怎么说,在大型国企管理层是否可以持股的敏感问题上,尽管条件严格,国资委还是表现出了顺应潮流的开放姿态,接下去就要看国企管理层是否有堂堂正正、光明正大持股的自觉性了。如果国企高管们还要偷偷摸摸地把国有资产低价变为自家的,那么等待他们的,将不是“金手铐”,很可能就是郑俊怀们现在所戴的铁手铐。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