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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持股的关键 禁止经理人先持股不搞资产评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 11:13 《财经时报》

  □ 王一江

  王一江教授早在今年3月份,在几个媒体撰文提出国企高管增量持股方案,可谓这一突破性方案的最早提议者。现为美国命尼苏达大学教授、长江商学院访问教授和清华大学特聘教授

  防止增量持股重蹈MBO的覆辙,要禁止经理人先持股,不能搞资产评估,要慢慢给经理人回报

  国企管理层收购(MBO)的改革被证明是失败的,它不仅造成了资源分配不公,出现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现象,更重要的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整体国有企业效益实际上是下降的。

  道理很简单,在这样的改革中,越亏损的企业越急于甩掉自己,估价也越低,很多企业为了以更低的估价进入MBO的行列,千方百计把企业搞得破烂不堪。MBO激励经理人把企业搞坏,导致了国企整体利益下降。今年4月,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相关政策停止了MBO。

  国有制不能为经济主体

  MBO走到如此地步,并不证明坚持国有制更有希望。国有制并非中国独有,过去几十年里,几十个国家试图以国有制为主导,推动经济发展。这些国家,无一例外地尝到了低效和落后,甚至经济破产的苦果。它们也曾做出各种各样的改革尝试,都没有成功的先例。

  这就表明,这些失败的经验,是有深层次原因的。要认识到,国企的问题不是简单的代理人缺少激励的问题,最大的问题还在委托人身上。政府占有和支配的资源越多,经济生活中有利于提高效益的手段就会丧失或大打折扣,国家作为委托人,它自身的行为不受约束,怎么会有办好国有企业的机制?

  维护国有企业的人常用成功个案作为支持国企的论据。比如,我国的能源、电力等大型国企,赢利不是很好吗?但那是垄断的结果,不必赘言。又比如,他们说,新加坡的国有企业不也很成功吗?这些人忽视了新加坡与我国的一个根本区别:新加坡乃一弹丸之地,政府的行为受到世界政治、国际竞争等多种外力强有力的制约,而中国是大国,外力无法强力制约中国政府的行为,政府自由发挥、自由延伸的空间越大,把国企办坏的能力就越强。

  此外还有人认为,国企改革不成功是由于职业经理人的匮乏,但国有体制的本质决定了产生不了真正的职业经理人。说只要把国企交给真正的职业经理人,就能办好,这相当于说,只要晚上出太阳,夜晚就不会黑暗一样滑稽。

  纵观人类工业发展史,国有经济占主体的国家都未能实现经济长久和持续的增长;相反,经济持续发展、国家繁荣强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国家,都是非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国家。

  打破僵局

  如何打破不改不行,MBO又走不通的僵局?我今年3月份在媒体发文,提出了国企高管增量持股的方案,现在政府相关部门也在讨论这样方案,可谓不谋而合。

  所谓增量持股,是指在企业效益提高时,个人按贡献大小,从增量之中获得相应股权。这种方式既能减少国家在国有企业中的份额,也能使企业建立起合理高效的激励机制。从终极来说,由于国有股份的比重不断下降,可以做到成功改制,同时解决我们上述的委托人不受约束和高管激励不够的问题。

  提出增量持股的目的就是让提高企业效益、给企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获利。

  有观点认为,经理人不能持股,以著名的“保姆理论”来说明经理人持股是荒唐的。但实际上,这个理论本身是无知荒唐和错误的。社会交易关系根据内容、环境、条件的不同,是复杂多样的,有时只是简单的产品和劳务交易,有时却会涉及到产权的变换。保姆干完活,领了报酬就走是一种交易方式,而当要求保姆把整个家庭的安全、健康、每个成员的长远福利都当做自己的事情时,就可能需要把他变成家庭中的一员,这就牵涉到了产权交易。

  增量持股一箭双雕

  从经验上看,西方大企业普遍采取经理人持股的做法。这一基本事实,我想提出保姆理论的人不会不知道,只是故意不说而已。由于经理人所从事的工作是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工作,不用股权调动其积极性,其他手段都有相当的局限性。西方企业的成功表明,经理人持股使高管受益、员工受益、投资者受益,实现了多赢。

  增量持股的着眼点,首先是要使企业整体效益提高。在运用中,要特别注意将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与企业改制过程结合起来,达到一箭双雕的效果。

  其次,与MBO相比,由于增量持股在效益提高过程中以合约分成的方式运行,更能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在调动积极性和提高效率的过程中,企业员工的利益可以得到双重保护—— 一是持股方并不局限于高层,做出相应贡献的员工同样可以持股;二是在讲究效益的企业运行机制中,就业安全、公司福利都可以得到加强,国有资产的安全也不会受到损失。

  警防三大雷区

  为了防止增量持股重蹈MBO的覆辙,三个技术层面上的措施尤其需要注意:

  一是要禁止和反对经理人先持股,防止他们在做出任何贡献以前, 把国有资产先分掉。一定要在经理人履行了合约、产出了效益以后,再从新增加的效益中按比例给予回报。

  二是指标制定上一定不能搞资产评估。要用人为不可控的指标进行考核,任何人为操作的指标都不能使用。像销售额、利润、税收、就业等指标,都是相对公开透明的指标,用这些指标来评价企业的业绩,比评估资产价值的增减要好,还有一个最好的指标,即企业的资产质量,如资产负债比、还贷能力和表现。使用这一指标,刺激企业少借款、多还贷。

  三是对经理人的回报要慢慢给,行权时要有一个不断观察企业状况的时间。比如可以用3年平均收益(指标)给经理人回报,再用5年时间行使完,总计使经理人7—8年过程中获得回报。骗一时容易,骗长远难,缓慢的激励可以避免经理人一窝蜂而上,一夜之间分光吃光。当然,时间长了,政府会不会守信用,把经理人该得的给他,又成为另一方面的问题。为此,增量持股的决定,应该由比国资委更高更权威的机构形成文件,以增加可信度。

  (本文由言扬、贾林男采访整理,经作者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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