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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与流派之争 | |
新左派 | 新自由主义 |
孙立平:国有资产就好比是大热天里的一根冰棍 左大培:警惕中国的霍多尔科夫斯基 杨 帆:MBO应暂停 应该制定反侵害国有资产法 韩 强:声援郎咸平、左大培 胡星斗:应转向人道的市场经济体制 孙立平:产权改革应有一个重造的标准 黄湘源:MBO决不是国企产权改革的方向 李曙光:流失不只在产权领域 缺乏制恶机制 从法律角度看郎顾之争 |
吴敬琏:国企改革不能停止
张维迎:不要“妖魔化”中国企业家群体 周其仁:我为什么要回应郎咸平 再谈为什么回应郎咸平 张文魁:我与郎咸平的分歧是根本性的 陈志武:我们需要国营 还是需要“还产于民” 李开发:郎咸平“七板斧”诋毁国企改革 王泠一:勿以守财奴眼光看国企改革 徐滇庆:“产权无关”论错在哪?与郎咸平商榷 |
国企改革三大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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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第一个阶段是从80年代初开始,中国开始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改革的主要手段是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只涉及微观主体的改革,宏观层面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几乎没有触及。这一阶段探索的结果表明,仅仅从企业层次着手是建立不起现代企业制度的,也难以搞活企业,必须从宏观层次出发,建立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整体上搞好国有企业。 | 第二个阶段是从1988年到2003年。为了从体制上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模式,国务院于1988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但是中央政府尚未考虑建立一个权利集中的机构,相反是把出资人权利分散给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经贸委、计委、中组部、主管部局等部门,力图建立一个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十六大“又重新提出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与过去不同,这次是在一个新的高度上来谈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了,所以,提到国有资产管理的宗旨十分明确,那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权利、职责和义务相统一。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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