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工经所金碚评说国企改革:从合理到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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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12:31 时代信报 | |||||||||
信报记者 刘隽刚 报道 金碚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教授、博导 企改进入精细化作业
经过20多年的摸索,国有企业改革过去是以体制突破为主,做法大刀阔斧,现在的则走入了一个精细化操作的时代。诸如“产权转让过程”和“高层经营人员所承担的职能范围”等方面都有规范可循。 优先从合理到合法 原来的企业改革是遵循合理优先原则,主要参考依据就是企业的转让是否合理,而很少考虑是否合法。但现在企业的转让必须以合法优先。 所谓的合法优先,就像奥运会一样,即使是裁判判错了,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则。 以合法优先的规则化改造,可以避免经营管理人员利用手段将企业资产转给个人,同时也能够明确“地方政府有无权力卖?谁才有权力卖?卖了之后该归谁?”等诸多疑问。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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