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打非:天网的力量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5:17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亚枫 “打,打打……打劫。IC、IP、IQ卡,统统告诉我密码!”《天下无贼》中“打劫者”舞刀弄枪,但非法证券活动中“劫掠者”打劫却不费刀枪,抢钱之容易,甚至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去年,我们在调查一起非法证券发行案件时,发现省内某负责打击非法集资的人士也认购了股份,故善意提醒他控制风险。”广东省证监局人士笑着对记者说,“你猜他怎么回答的?” “开什么玩笑,这也是非法?我正忙着打非呢,回头再说。” 结果可想而知,该人士想借认股公司海外上市,从而实现财务自由的梦想,不久宣告破灭,所投数万资金,仅换回印有“XX公司XXXXX股”的一张废纸。 在全国证券“打非”风暴中,此类案例不胜枚举。但同是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对非法证券活动无丝毫概念,不免让人心生感慨。 好在一张“天网”已然织就。 在中国证监会推动下,以证监会、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参加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成为天网之经线,全面负责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组织协调、政策解释、性质认定等工作。 与之相对应,各个地方政府也成立了上述部门在当地机构间的协调小组,建立起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联合执法体系,构成天网之纬线,负责地方的非法证券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 急则治标 非法证券活动,犹如附骨之蛆,自中国资本市场构建之初,即已出现,并且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成长而日渐猖獗。 一组数据显示:2007年,证监系统全年共收到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各类来信、来访1400余件,并将其中366件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一直以来,社会各界都在呼吁,经济上东部要支援西部,而颇具喜剧效果的是,非法证券活动具备明显的“东部支援西部”的特征: 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母体公司”,大多落户于陕西、四川等西部地区,而非法中介们则在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安家,口袋里揣着西部公司的股票,向东部地区投资者高声吆喝着——“快来买我的股票吧,我可让你们一夜暴富”。 具有“丰富”的证券知识和“先进”的投资理念的东部投资者们,就在这一声声叫卖中,梦想着自己的股票可以海外上市。于是大把大把的钞票被运到西部,供那些非法证券发行公司实际拥有者们挥霍。 初期,这种非法行为规模较小时,就像是人体内的单个癌细胞,并未引起人足够重视。而当“癌细胞”急剧裂变,大有危害经济体安全运行时,规范势在必行。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以下简称“99号文”),正式颁布,该文件成为日后打非工作纲领性的文件。 “99号文”理顺了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各自的职责分工。证监会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地方政府正式走到前台,成为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主力”。 相关组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