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权交易所行走灰色空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5:41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于海涛 “一些非法发行股票的公司,让当地产权交易机构给投资者出具股权托管文件或所谓的股权证,客观上为非法证券活动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加大了非法证券活动的迷惑性。”一位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执法人员说。 在他看来,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所”、“产权托管中心”为获取非法收益出具所谓的股权托管证,帮助非上市股份公司办理股权变更过户等违法业务,甚至违规从事证券业务,将股权做拆细交易(即变相增发),打政策的擦边球。这些行为使其成为非法证券活动的“帮凶”。 提供股权证 有关部门查处的西安某公司非法发行原始股案件,其案情的关键一环,就是公司利用股权持有卡来蒙骗投资者。 该案中,公司在骗钱得逞后,并没有给投资者提供该公司正式的原始股凭证,而是给了一种由西安中信托管中心提供的“股权证持有卡”,发卡机关是“西安中信股权托管有限公司”。按照陕西省相关股权转让的规定,股权在登记托管后应当及时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公司股东,将已经转让的股权转移到新的股东名下。 实际上,该公司当时在网站反馈栏里确认了需要到工商局进行股权变更的过程,在等待的时间里,公司又让所有已经拿到中信托管中心托管手续的小股东将手中的托管卡寄回公司以确权和换发美国股票。 最终结果是,该公司给投资者的是一只与其没有关系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并且未在工商局变更公司股东名单。 “我当时在西安中信股权托管中心了解了公司托管的相关证明和中信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等,因为总觉得是政府办的机构,没有人认为西安中信托管中心的托管手续,不能证明股权转让的事实。”一位受骗投资者说。 上述执法人员说,普通老百姓不知道他拿到的那个股权证,只是股权的托管证,是不能被当作股票卖的。 在西安曾盛行一时的非法证券业务中,非法机构往往编造公司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已在股权托管机构托管、将在境内外上市等虚假信息,以“保底收益”、“到期回购”等为诱饵,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而产权托管机构运作不规范,客观上助长了这种非法证券活动。 超出营业范围 除了产权托管中心,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中心也在非法证券活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上述案例中,发售“原始股”的西安某公司的股票价格信息,就曾在西安市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司网站上滚动播出。产权交易中心当然是受托播报,而他们自身的权威性则增强了普通投资者的信任感。 实际上,现在一些产权交易机构正在做未上市股权交易的服务,记者在某省产权交易中心的网站上看到,除了常规的“国有产权转让”和“其他性质产权转让”项目披露外,同样醒目的还有一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行情”,上面滚动着的,是挂牌企业股权交易即时行情,其中有股权代码、股权名称、成交量和成交价几项。 股权代码有着清晰的编号,股权名称像A股市场一样,是不超过四个汉字的公司简称。其成交量中经常出现个位数,也就是说,最小交易单位理论上可以是“1股”。 实际上,1998年年初,出于防范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的考虑,在中央统一规定下,涉及拆细交易和股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所被视为“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场所明令关闭。 2000年,产权交易市场出现转机,许多地方恢复、规范、重建了产权交易所,一些比较敏感的业务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重新得到肯定,而一些地区也相继由政府出面出台了有关政策并开始开展业务,实际上上述“限令”并没有撤销。 现在看来,我国有着各种名目的产权交易机构,比如产权交易中心、股权托管中心、技术产权交易所、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等,分别由不同政府或部门设立,服务于不同的主体。比如产权交易机构一般为各地政府批准成立的为当地企业产权交易提供服务的场所,而股权托管机构一般是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单位。 “以上机构均不属于我国证券法所指的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目前不能从事或变相从事证券交易、股份转让的业务活动。”上述执法人员说,现在很多机构打擦边球,为非法证券提供了空间和便利。 一位产权交易中心人士告诉记者,很多产权机构都已经把股权交易作为今后发展的一个重要业务目标,现在也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只是进展的快慢程度不同而已。有的已经初步形成了交易运营机制、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等等。 上述人士表示,对于产权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希望不再是一刀切,作为区域性资本市场体系,可以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其中的最基础一层,可以为高端交易市场筛选、孵化、培育优质上市资源,再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对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