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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证券打非矩阵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5:20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于海涛 实习记者 岳永明

  解密证券打非“矩阵”

  “原始股”,这个“发财”甚至是“一夜暴富”的代名词,很难有人经受得住它的诱惑,“商机”由此而来。非法发行原始股者有之,非法中介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者有之,借海外上市之名诈骗群众钱财者有之。

  套用一句歌词,“原始股,你这杀人不见血的刀!”其实,原始股并没有错,只是有人利用了人们的暴富投机心理,拿原始股做噱头,行“非法证券行为”之实。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中国证监会推动下,各相关部委通力合作,一个横纵交织的打非“矩阵”已然建立。

  在这个组织中,中央层面成立了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并邀请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单位参加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全面负责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组织协调、政策解释、性质认定等工作。

  与之相对应,各个地方政府也成立了上述部门在当地机构间的协调小组,建立起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联合执法体系,主要负责地方的非法证券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

  “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的地方由中央级协调小组进行协调,保证联合执法机制的有效运转。可以说这套打非机制初步实现了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部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

  连横

  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打非机制源于被称为“99号文”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该文件更是成为之后打非工作纲领性的文件。

  “非法证券活动是一个典型的涉众型犯罪行为,如果仅仅依靠证监部门来做,执法力量远远不够,要整合其他机构的执法力量,这是推动出台99号文最重要的原因。”上述非上市公众公司部负责人说。

  “99号文”明确,要完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政策法规和联合执法机制。同时,为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协调小组。

  2007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

  该工作制度明确了协调小组的6项主要职责,分别涉及打非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制订和解释;对涉嫌非法证券活动进行性质认定;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机制;组织指导打非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协调解决打非中的问题,并加强有关部门、各地区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以及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中国证监会牵头下,公安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及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协调小组成立。同时确立不定期召开会议制度,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推进打非工作的进行。

  据悉,协调小组成员都是部级领导,第一批的协调小组召集人由证监会副主席担任,成员包括证监会主席助理、公安部部长助理、人民银行副行长、工商总局副局长、银监会副主席、高法院副院长、高检院副检察长等部级领导。

  “中央层面协调小组的建立,整合了各部门的执法力量,使得打击并遏制非法证券活动更具可行性。”一位接近管理层的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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