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购进一步升级,明确了统一标准
2、二手房个税,由交易总额的1-2%,从严按差额的20%征收
3、高房价城市,将提高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市场影响:
1、市场整体的活跃度,将持续下降两个季度左右
2、住宅成交量先降温,二季度就会表现出来
3、二季度房价涨幅有所回落,下半年个别月份出现环比下跌
4、二手房降温幅度超过一手房
5、一二线降温幅度超三四线
150万房价个税多缴24万
背景:吴先生在朝阳区购买了一套价值150万的小户型二类经济适用房,该房已满五年可上市交易,但并非业主的唯一住房。
按现行政策:吴先生需替业主缴纳总房价1%的个人所得税,即150×1%=1.5万元。
按照新政策:因该经济适用房最初价值仅为20万元,如果按照差额缴税即(150-20)×20%=26万。
随着新政的执行,各地新房、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将陷入低谷期,价格可能经历短暂的滞涨期。中长期而言,新房市场将优先于二手房市场率先回涨。而新房市场转让环节税收较少的优势将逐渐得以体现,部分购房者也会再次回归新房市场,带动新房市场交易量上涨。
一些近期打算购买二手房的买家高度关注其中有关个税的表述,担心新的计征办法将提高二手房交易成本,更担心增加的税负会被转嫁到买方头上。预计新政策实施后二手市场的放盘量和成交量都会降低。
早年的房子,特别是房改房等,可能存在房屋信息缺失的现象。因此,可以预见,楼龄较老、近年没有成交的房子受到影响的可能性较小;而近年有过成交、特别是电梯楼等,将受到很大影响。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一季度公布。
●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北京市涉及房地产调控的相关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抓紧研究北京落实国务院通知的具体政策,并尽快公布和实施。
在上海的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均未接到二套房贷政策调整的通知,依然执行首付比例最低六成、贷款利率最低1.1倍的标准。不过,银行业人士称“上海肯定要调了。”
今年2月份新建住宅平均价格涨幅最高的两个城市为深圳和广州,涨幅分别为2.55%、2.36%,居十大城市前两名。银行业人士分析认为,广深二套房贷首付利率加码概率非常大。
此政策实为楼市调控十年以来最犀利狠招,预计短期内二手房买卖将跌至冰点。
在新政策影响下,今年第二季度房价涨幅将现回落之势,其中一线城市表现将更为明显。
一线城市两会后可能出台限购限价升级、二套房贷收紧、征收房产税等“组合拳” 。
细则措辞严厉、新意颇多,标志着调控实质性升级,对市场的影响将超出预期。
在房价不断攀升的今天,1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都要一两百万一套,很多市民如果不卖掉自住的房子,是很难有经济实力买新房的。这样的税制是不是合理?
对于个税新政的出台,有专家表示肯定,但也有业内人士表露出对高额个税可能转嫁给购房者等问题的担忧。
对于十几年甚至二三十年前的福利分房、房改房的价格如何界定呢?对这些老房也要按差价20%征收个税吗?这一点在新政原文中并未详细指出。
有卖房者表示,刚刚签了售房合同,但还没有到房产部门去过户,是不是意味着很快就会被征税,如果真是这样那就亏大了,因为想再提高些价格以弥补损失不可能了。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明细 | |||
契税 | 家庭唯一住房 | 90平米以下(含90m2) | 缴纳1% |
90-144平米(含144m2) | 缴纳1.5% | ||
144m2以上 | 缴纳3% | ||
二套及以上 | 不论面积 | 缴纳3% | |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明细 | |||
不满5年 | 满5年 | ||
营业税 | 144m2以下(含144m2) | 卖出评估价×5.6% | 无 |
144m2以上 | 卖出评估价×5.6% | (卖出评估价-买进价)×5.6% | |
个人所得税 | 144m2以下(含144m2) | 1、(卖出评估价-买进价)×20%
2、卖出评估价×1% |
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非唯一住房: 1、(卖出评估价-买进价)×20% 2、卖出评估价×1% |
144m2以上 | 1、(卖出评估价-买进价)×20%
2、卖出评估价×1% |
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非唯一住房: 1、(卖出评估价-买进价)×20% 2、卖出评估价×1% |
个税新政:一律按差额20%征税
举例说明:
若买房人在08年以80万购入河西奥体一套两居室房子,现在以200万卖掉,差额为120万,那么光个税就要缴纳:120万×20%=24万
税收\分类 | 税种 | 纳税对象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开发流通环节 | 耕地占用税 |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 0.5-10元/平米 |
土地增值税 | 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 30%、40%、50% 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
企业所得税 | 中国境内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 | 应纳税所得 | 33% | |
个人所得税 |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产的收入"额减除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 20% | |
印花税 | 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 房屋产权转移时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价格 | 万分之三 | |
契税 | 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 房屋产权转移时双方当时签订的契约价格 | 3-5% | |
营业税 |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 营业额 | 5.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 |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三税"之和 |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
|
保有环节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0.5-10元/平米/年 |
房产税 | 房屋产权所有人(个人免征) |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 30%后的余值(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1.2%(12%)/年 | |
城市房地产税 | 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 房屋折余价值或房屋租金收入 | 1.5%/15%(新房免三年) |
国家和地区 |
物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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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 如房地产作出租用途,则该租金收入需要缴纳物业税。每一个课税年度按照土地或楼宇的应评税净值,以标准税率向在香港拥有土地或楼宇的业主征收,税率为15%。 |
台 湾 | 按我国台湾物业税的征收标准来看,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每年收取的税费将有可能在房屋总和0.8%-1.5%/年。 |
新加坡 | 由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对所有房产征收,自住房产的物业税率是4%,其他类型的房产的物业税率是10%。 |
日 本 | 日本财产税主要是对房地产等不动产课征的不动产取得税、固定资产税、城市规划税、注册执照税等,同时还有遗产继承税与赠予税。固定资产税的标准税率为14%。 |
韩 国 | 韩国的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达到惊人的30%。而韩国在接下来的2年内,还有可能进一步调整房地产税率。财产税和土地税将会被整合为资本收益税,税率将增加为:第二套房产为50%,而第三套房产为60%。 |
美 国 | 不动产税,归在财产税项下,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目前美国的50个州都征收这项税收,各州和地方政府的不动产税率不同,大约平均1%到3%。 |
德 国 | 不动产税:根据评估价值的1%-1.5%征收。 |
法 国 | 不动产税:持有不动产者,每年按3%的公平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纳税。公司将自己房产装修后出租,按税基的84%缴纳15%-30%营业税。税基包括:公司房产的出租价值,或16%的公司所付出租金。 |
瑞 典 | 不动产税,征收额度为不动产税务评估价值的0.5-1%。自2001年起,对于单栋独立家庭住房(相同于国内别墅的那种住房),税率为1%,对共同产权型的公寓住宅,税率为0.5%。商业物产不动产税率为1%,工业物产税率为0.5%。 |
意大利 | 不动产税:按照税务评估价值的0.4%-0.7%。 |
西班牙 | 不动产税:按照税务评估价值征收(一般低于市场价值的50%),税率在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