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强:地方国五条细则未涉20%个税可以理解

2013年04月03日 15:26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 李美多 摄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 李美多 摄

  中新网4月3日电 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二手房交易征20%个税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但梳理多个城市的细则可发现,“转让住房征收20%个税"并没有在所有城市的细则内容中体现:北京、天津提出对家庭唯一住房满5年的免征个税,而上海细则中并未提及满5年住房免税的条款;深圳也只提出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对于这些差别,应中新网房产频道邀请,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不同城市在调控手段的选择应用上不同可以理解。但从中长期发展的角度看,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还是要更多运用市场的手段,经济的手段,包括税收的手段。

  陈国强称,首先,我们需要正视的一个现实是,不同城市,不同区域市场的状态存在明显的差异,像北上广深这一类城市,在这一轮市场回暖当中,成交量的增长、房价的变化,显然是属于“领头羊”的性质,它们所面临房价上涨的压力,市场楼市的调控难度,挑战性显得更高,所以他们应该说更有必要采取多元化的措施。

  其他的普通二三线城市,包括一些省会城市和北上广深相比,市场的供求矛盾,房价上涨的幅度以及当地市场自主需求的比例,显然更健康一些,因为在调控手段的选择应用上,不能够完全等同于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所以有所保留可以理解。

  但是陈国强同时认为,从中长期发展的角度,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还是要更多运用市场的手段,经济的手段,包括税收的手段,这样的方式才有可能推进市场步入一个比较理性,稳定的状态。这些城市他对于自身处在市场的判断,应该说还是和北上广深是另外一种类型,明显有差别。

  另外,陈国强表示,从中也可以反映出我们地方和中央在调控的态度上、决心上,调控的政策诉求上还是存在比较多的差异,中央希望从严从紧,他们基于地方市场状况的考虑,从维护市场稳定的考虑,对于这一项内容实际上是撇开了。(中新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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