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交易中心爆棚 市民为免夜长梦多抢过户

2013年03月05日 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昨日,广州购房者排队抢过户。记者邵权达 摄 昨日,广州购房者排队抢过户。记者邵权达 摄

  市民为免夜长梦多抢先过户避重税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何颖思)“我早上8时多就赶过来在门外排队等号了,开门后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没轮到。”昨日是“国五条”细则公布后的首个工作日,不过不少之前已经签约买房或卖房的市民却无心工作。记者走访广州市内主要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发现,无一例外都出现了“排长龙”的现象。

  刚需买家加快入市步伐

  有市民坦言,新政提出个人所得税要“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虽然暂时仍然按成交价1%的比例征收,但何时落实新政却是未知之数。为免夜长梦多,所以要赶紧到交易登记中心办理递件过户。

  记者走访部分中介了解到,在新政发酵之下,一部分刚需买家加快了入市的步伐,但是也有部分此前放盘的业主考虑到新政落地时间的不确定性,干脆暂时转卖为租,并且直接提出增加租金。

  记者在房产交易中心采访了部分购房者和售房者,有买家表示,感觉像是在和时间赛跑,为了在新政落地前过户,只有辛苦一点起个大早了。有业主表态,自己卖房都是实收,感觉现在老城区还是卖方市场,如果赶不了末班车真的要交差额20%的重税,宁愿不卖,也不交这部分税。

  执行到什么程度有待明确

  昨日,有税务专家指出,新“国五条”提到的个税征管规定是旧规定,至于真正落地执行到什么程度,还有待明确。2005年广州市地税局发布《关于个人转让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了个人转让自有房产的两种征收方式,即“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据实征收即“按差价20%”征个税,核定征收即“按全价1%”征个税。

  在没有购房发票的前提下,税务机关能否掌握交易房产的“原值”?有税务人士指出,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关键是看国家税务总局更细致的执行规定。不过也有税务专家分析指,若是年代较为久远的房产,税务机关可能难以掌握有关历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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