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有商业银行大案、要案接连发生的状况,中国近日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展了大规模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国银监会2005年4月18日消息称,已经召开了三次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的会议。在最近一次最高层次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副主席唐双宁,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等出席,就防范银行案件、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进行了相关的部署。[全文][发表评论] |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展案件排查 |
工商银行在3至5月部署开展以合法合规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大检查,目前已抽调近6300人,组成490多个检查组,对涉及基层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会计结算业务、个人金融业务等35个方面、258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农业银行连续两次召开党委会,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落实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并将视情况追究发案行和上级机构的高管人员责任,同时,出台了违法违规行为“四个一律开除”和“举报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奖励办法”。
中国银行召开了全行电视电话会议和防范案件风险研讨会,在2至4月部署开展以会计核算为内容的“拉网式”大检查,并请外部审计评价检查结果。
中国建设银行严肃查处已发案件、开展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对银行基层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业务风险点的排查和员工的不良行为排查、做好规章制度的清理和维护工作、抓好案件高发行的全面整治活动,其中重点抓好案件高发行的全面整治工作,严格执行问责制。[全文][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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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银监会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案件成功堵截率同比上升;案件自查发现率提高;挖掘了一批大案;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七月份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出现下降态势;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其中,2005年上半年追究领导责任570人。[全文][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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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效防范银行业金融犯罪必须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策略和做法。银监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打击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是治标,而改革则是治本。查处与防范并重、改革与制度建设并行,必将有助于我国建立防范风险和案件的长效机制,从而从根本和源头上遏制我国银行业的金融犯罪行为。[全文][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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