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主张光大证券申请向上交所申请临时信息披露后,上交所于2013年8月16日14时22分通过官方微博转发了光大证券的公告,并据此认定光大乌龙指内幕信息的公开时间为当日14时22分。而杨剑波一方则经公证证明,在当日13时之前,国内就有新浪财经、网易、中国证券报、东...
光大乌龙盘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在短短2周内迅速公布调查结果,并抛出5亿元的巨额罚款,舆论对此一片叫好声。然而,重拳出击并不代表无懈可击,面对光大事件中折射出的制度缺陷和诚信缺失,市场在拍手称快的同时,是否应该思考地更多一些?
如果将光大证券视为狼,交易所交易规则中的风险防范规则是防范狼叼羊的羊圈。显然,羊圈如果没有漏洞,狼就叼不了羊。光大乌龙事件假设出现亡羊事故,并且羊圈肯定存在漏洞,那么,我们最应该对谁追究责任,管理羊圈的人还是狼,相信大家一目了然。
光大证券可以设立赔偿基金的方式主动赔偿受损投资者。光大证券可与此次乌龙指受损投资者的部分代理律师一起协商谈判,然后提出内幕交易补偿方案,投资者如果接受补偿,则表明其自愿放弃向光大证券再行请求赔偿的权利;不接受赔偿,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需自行承担相应的...
对于受到小额损失的投资人而言,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要证监会给光大证券施压,成立赔偿基金,而不是被律师忽悠着提起诉讼--永远记住,证监会是投资人利益的保护神,保护投资人利益对他们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别不好意思。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话虽然如此,但要实行起来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里首先存在一个立案难的问题,其次是投资者损失也很难认定。
看不到中国股票市场的漏洞本身就是一种潜在风险,如果看到了漏洞不补,而将责任一味推到狼的身上,那更是危险的事情。只要漏洞存在,狼就一定有可乘之机。如果只有一只狼,我们可以不补漏洞把这只狼捕杀了即可。问题是狼并不止一只。
对于相关决策负责人采取市场终身禁入的惩罚,谈不上严厉,毕竟这事件影响过大,必须要有人承担责任,总裁辞职,相关人员现在终身禁入,其实,就是表明一种对事件影响负责的态度。
中国证券史上一个重要标志性事件,在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诞生了,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联通等多只权重股瞬间涨停,上证指数也瞬间飙升5%以上。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竟然是光大证券套利交易部门的“乌龙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