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工行注资悬念(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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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16:52 《财经》杂志 | |||||||||||||||||||||||||||||||||||||||||||||||||||||||||||||||||||||||
谁来管理国有金融资产? 工行注资模式的确定,再一次将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模式的难题摆在人们面前。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一直处于实际上的缺位状态,基本上是财政部负责费用控制
在酝酿国资委成立之时,曾一度有“金资委”成立之说,但并未成形。去年汇金公司持有中行、建行控股权后,“国有金融控股公司的淡马锡模式”则被视为一时之选。而在此番工行股权安排中,人们又看到了财政部的涉入,正表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定型,依然遵从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思维。 业内人士分析,财政部与汇金公司共治工行的设计,当有现实考虑和制衡因素。一方面是较之中行和建行,工行所需资金远为巨大,央行和财政部分担更具现实操作性。同时,财政部保留在工行的股东身份,在处理政策性贷款等问题上相对会有更灵活的手段;另一方面,汇金公司倘负有对四大国有银行乃至更多的金融机构的国有出资人职能,无疑将打破目前的权力分配格局。因此在工行注资问题上,财政部保留权益,不排除有着利益制衡的考虑。 然而就公司治理而言,两个所有者代表的共存局面很难避免不同目标的冲突,在人事安排、经营方向乃至今后的股权转让问题上,都会带来更为复杂的变数。 2004年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强调,汇金公司要真正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能,在中行、建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实质性作用。然而工行的注资方案表明,按照市场逻辑构建稳定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秩序,有着诸多历史和现实的障碍。其最终能否成功,仍取决于决策层的改革意愿和智慧。 事实上,在中行和建行的注资改革后,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已十分突出,甚至出现了董事长和行长分管不同部门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试点银行的董事长、行长都由中组部任命,行政级别相同,因而从逻辑上行长并不对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也必然更倾向于向任命他的机构而非股东负责,这使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或者所有者代表的关系,以及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关系都产生了扭曲。可以想见,在工行更为复杂的董事会安排中,相关问题将更为突出。 自2004年初中行、建行的外汇注资方案推出以来,通过注资剥离不良资产进行银行改革已然是大势所趋。注资之后,中行和建行在股份制改造、人事制度方面的改革也如火如荼地开展了一年。然而一方面由于改革至今并未有清晰的目标和框架性思路,另一方面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也未定型,国家所有者职能的落实也未到位,银行改革的成效并不突出。如何建立脱胎换骨的公司治理机制,防止新一轮改革演变成财务账面重组,当是工行乃至其他金融机构的改革方案中所当极力避免的。■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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