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封面文章简介:中国金融腐败求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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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 15:48 《财经》杂志 | ||||||||||||||||||||||||||||||||||||||||||||||||||||||||||||||||||||||
【网络版《财经》每周特稿】2005/1/8-1/14 1月10日出版的最新一期《财经》杂志,以封面报道的方式,披露了一项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及中央金融纪律检察工作委员会支持下进行的有关中国金融腐败问题的重大研究成果。
《财经》获悉,这份题为《中国金融腐败的经济学分析:体制、行为和机制设计》的研究报告的背景是,2000年,中央金融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一位负责人提出,反金融腐败,“不但需要实践,也需要深入研究”。中国人民银行监察局和人民银行研究局的中国金融腐败合作研究项目随后开始酝酿,自2001年底启动。 在200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的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安排会议上,时任研究局局长谢平将此研究的主题定为“中国金融腐败的经济学研究”。在谢平指导下具体从事这一课题的研究者即为陆磊,当时人民银行研究局的研究人员,亦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在读博士研究生。陆的导师正是谢平。 研究需要理论推导更需实证分析,问卷调查被确定为必要手段。从2002年10月起,研究者选择了29个市(地、盟),以中国金融学会的名义,实施对金融机构、企业和农户的问卷调查。到2003年3月,各地问卷逐步反馈回研究者,研究成果在数月后乃逐次展现。 至2004年岁末,此研究完成最后的文本校订,将于今年1月由中信出版社正式出书面世,全文逾13万字,充满大量征引、理论模型和数据资料;其实证研究部分是全国29个省市、五大人群、3561份问卷的分析结果。这是建国以来首次启动在全国范围内如此规模的金融业内调查。 报告首次给出金融腐败权威定义,研究者采用“广义腐败”定义,引进“非规范融资交易”以涵盖金融机构的交易性腐败行为,并把这一行为建立在“拥有稀缺资源配置权”的分析框架内,并将一般金融业的资金交易腐败和金融监管腐败结合起来进行研究——金融监管腐败利用的是行政权力的稀缺性,一般金融交易腐败利用的则是资金配置权力的稀缺性。 研究发现,寻租行为在金融机构大量存在。在3561份问卷中,81.8%认为金融机构腐败交易“非常普遍”和“比较常见”。多数人认为金融监管腐败严重,而且被监管机构超额利润越高,则监管腐败越重,是为“下游关联效应”。于被监管者一方,存在面对现存管制被迫行贿的“逼良为娼”,以及为寻求违规庇护的主动行贿的“警匪一家”;于监管者一方,则因事先是否设租,存有“贪赃枉法”与“贪赃不枉法”之别。 研究证实,近四分之三的公众认为金融腐败程度很高,压倒多数的人认为证券监管机构的腐败程度高于保险及银行监管者。在被监管的金融机构中,证券公司相对腐败程度为最;在存款类金融机构中,农村信用社相对腐败程度为最。 研究还证实,经济发展水平与腐败度相关。在处于起飞或快速增长期的华北、西部和华中等地,企业贷款租金明显偏高;而经济发达的华东和华南地区则相对较低,是为“高腐败-低增长与低腐败-高增长组合”。 研究发现,大多数人对金融反腐败成果感到不满意。在反腐败微观机制中,纪委的独立性被视为首要问题,而通过“反腐败保险个人账户”调整收入预期、高薪养廉和允许风闻言事的举报制度同样重要。 研究还指出,金融反腐败的宏观机制设计至为重要,而要义之一,就指向不愿倒退也不愿意继续改革的“中间利益集团”。因此,一要继续将资金配置权交给市场,二要加大透明度。与每常强调改革渐近性与内生性的传统论调相对,研究者突出强调,通过外力强制推行改革与加大速率至关重要。 报告还编制了中国金融腐败指数,这也是中国第一个基于广泛实证调查基础上编制的测度金融腐败的指标。 (全文刊于1月10日出版《财经》2005年第1期)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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