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最新封面文章:金融腐败求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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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17:12 《财经》杂志 | |||||||||||||||||||||||||||||||||||||||||||||||||||||||||||||||||||||||
首次给出金融腐败权威定义 首次启动全国范围大规模金融业内调查 首次剖析金融监管者腐败机制
首次量化金融腐败对经济的影响 首次研究金融腐败对金融市场发育的影响 首次编制中国金融腐败指数 一项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及中央金融纪律检察工作委员会支持下进行的学术研究,历时两年结出硕果。题为《中国金融腐败的经济学分析:体制、行为和机制设计》的这份研究报告,作者是谢平、陆磊。《财经》杂志择其精粹,予以编辑报道,以助读者探究中国金融腐败之堂奥,思索反腐防腐之路径 [编辑前言] 于无声处听惊雷。 一项有关中国金融领域的重大研究成果,年来渐次引起识者的高度关注。至2004年岁末,此研究完成最后的文本校订,将于今年1月由中信出版社正式出书面世。论文作者是谢平和陆磊。 据《财经》获悉,此次研究系作者于2003年所完成的“中国金融腐败指数”课题研究报告,全文逾13万字,充满大量征引、理论模型和数据资料;其实证研究部分是全国29个省市、五大人群、3561份问卷的分析结果。这是建国以来首次启动在全国范围内如此规模的金融业内调查。 细读报告,通过大量文献征引、理论模型推导和调查数据,可以读到作者基于扎实研究的深入阐述;其诸项发现不仅富于理论创新意义,更对于认知现实有重大启示。 《财经》经多方了解,得知此项研究的进一步背景。 2000年,中央金融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一位负责人提出,反金融腐败,“不但需要实践,也需要深入研究”。中国人民银行监察局和人民银行研究局的中国金融腐败合作研究项目随后开始酝酿,自2001年底启动。 在200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的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安排会议上,时任研究局局长谢平将此研究的主题定为“中国金融腐败的经济学研究”。在谢平指导下具体从事这一课题的研究者即为陆磊,当时人民银行研究局的研究人员,亦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在读博士研究生。陆的导师正是谢平。 研究需要理论推导更需实证分析,问卷调查被确定为必要手段。200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监察局和研究局召开会议,专门部署金融腐败联合课题的工作安排。原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及上下官员与研究者们作了长时间讨论,更提供了从1999年到2001年三年间的金融大案案卷,以资研究者了解背景之用。“中央金融纪工委起到的作用,是提供案例、见解及在反腐机制上提供建议。”一位参与研究课题的人士告诉《财经》。 2002年初,研究者就金融腐败课题所设计的调查问卷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作预调研,回收情况不佳,颇多空白答卷。有识者告诉陆磊,问卷中的许多问题“似乎只有腐败分子才能回答”。 研究者们随即对问卷设计作重大改进。此后,在央行研究局的安排及《金融研究》杂志的帮助下,研究者召集了人民银行九个大区行的统计研究处处长会议,专门请求具有调研经验的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就问卷进行评估,实施修改。 2002年八九月间,经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安排,研究者用修改后的问卷在广东深圳、韶关、茂名和江门进行了第二次预调研,并最终确定了问卷基本格式。从2002年10月起,研究者选择了29个市(地、盟),以中国金融学会的名义,实施对金融机构、企业和农户的问卷调查。到2003年3月,各地问卷逐步反馈回研究者,研究成果在数月后乃逐次展现。 尽管在各个方面均富于开创性的贡献,需要说明的是,这份研究报告中“没有一个大案要案案例”。 陆磊对《财经》说,课题的主持者谢平坚决反对把这篇论文“写成《福尔摩斯探案集》”。在人们普遍对于金融业的实际腐败情况和案件已有充分认识之后,研究者试图从理论及实证的角度解释诸多问题:“金融腐败的机制是什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应当怎么遏制?怎样造就一个运行良好的金融环境?怎样获得金融上或经济上的长治久安,不出现日本病或者韩国病?”等等。 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亦正是《财经》选择新一年第一期杂志的重要时机,对这一研究报告予以报道的原因。 实证调查 从2002年10月起,研究者选择了29个市(地、盟),以中国金融学会的名义,实施对金融机构、企业和农户的问卷调查。到2003年3月,各地问卷逐步反馈回研究者。 29个市(地、盟)的地区分布如下:华东6个,东北3个,华北4个,华中5个,华南5个,西部6个,包括黑龙江、辽宁、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广东、广西、四川、甘肃和新疆等省区。调查回收的全部有效问卷合计3561份,是我国第一次大规模的金融腐败实证调查。 问卷按调查对象不同分为五类,具体分布如下: ——人民银行问卷类:大区行18份,省会城市中心支行63份,地市中心支行357份,县支行182份。 ——存款类金融机构问卷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368份,股份制商业银行58份,城市商业银行45份,城乡信用社109份,政策性银行39份。 ——企业问卷类:国有大型企业155份,国有中小企业140份,集体企业80份,私营企业118份,上市公司79份,外资企业109份,其他类型56份。 ——证券公司类,全国性公司223份,地方证券公司401份。 ——农户问卷中,粮食种植户252份,经济作物种植户162份,养殖户174份,外出务工人员118份,兼职个体工商户255份。 金融腐败定义 金融腐败的概念极为广泛,而理论与实践中均未有定论。研究者采用“广义腐败”定义,引进“非规范融资交易”以涵盖金融机构的交易性腐败行为,并把这一行为建立在“拥有稀缺资源配置权”的分析框架内,并将一般金融业的资金交易腐败和金融监管腐败结合起来进行研究——金融监管腐败利用的是行政权力的稀缺性,一般金融交易腐败利用的则是资金配置权力的稀缺性。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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