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不良资产成国外投行盛宴 危及中国金融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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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 09:59 《中国经济周刊》杂志 | ||||||||||||
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KTH为何会与知名国际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有上亿元的纠纷?当国内已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之时,不良资产的处置是否还要交给在此领域并无“灵丹妙药”的国际投行?国际投行尽情享受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大餐,将为中国的银行业乃至中国的经济带来什么? ★《中国经济周刊》特约记者 赵亮/北京报道
2004年10月下旬以来,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KTH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KTH)与国际知名投行摩根士丹利(下称摩根)的法律纠纷渐渐有了分晓:10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驳回摩根对KTH的控告,同时要求摩根承担被告方因此诉讼而产生的所有费用;11月4日,开曼群岛法院,摩根提出的关于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诉讼,也被驳回。 小小的一个KTH究竟会因何事与知名投行摩根有如此的纠结并对簿公堂? 这就不得不说起三年前的那场中国不良资产的首次打包拍卖,KTH与摩根也正是从那时开始走到了一起。 内部分红起纷争 “这不仅是一起收费金额达上亿元人民币的商业合作,更是国际投行进入中国不良资产领域的桥梁”,KTH董事总经理王都坦陈。 2001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华融)一笔总额108亿的不良资产拍卖,开创了中国不良资产打包处置市场化的先河。在聚集了高盛、花旗等国际知名投行的竞拍机构中,以摩根牵头、由雷曼兄弟、所罗门美邦、KTH组成的联合投标团竞标成功,竞买了这笔共5个资产包中的4个,竞标价为8亿元。 但交易成功之后,摩根与其竞标团合作伙伴之一KTH之间,却开始了一系列经济纠纷,直至上升为法律诉讼。 先是KTH于2004年1月起,分别在开曼群岛和香港两地法庭,指控摩根违反双方就中国不良资产业务合作所签署的一系列商业协议,要求支付所欠服务费及赔偿金;随后是摩根于2004年4月,在香港起诉KTH,指控其转移资金、涉嫌诈骗、携款逃跑等,要求冻结其资产;同样是4月份,与此拍卖项目有关的另一家公司—国有企业中金丰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金丰德),在开曼群岛状告KTH,认为其作为资金管理人违规,要求追讨自己在该项目中的权益。 而10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驳回摩根对KTH的控告,同时要求摩根承担被告方因此诉讼而产生的所有费用。据介绍,香港法院的当日庭审,从原计划的30分钟延长至一整天。“原因是KTH的律师呈上了20多页的证词,多方证明摩根及其律师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为达到冻结KTH资产的目的,不仅有意违反诉讼规则,更隐瞒了至少10条以上重要事实”,KTH的国内顾问介绍说。 KTH的执行董事李玎则表示:“从KTH正式提起诉讼开始,摩根就在尽一切努力拖延时间,以避免或延缓与KTH进行法庭对质。摩根利用10个月的时间广泛调动政府关系、媒体关系等一切手段来干扰我们的正常商业活动和个人生活,企图令KTH无法正常进行法律诉讼”。 摩根过河拆桥还是KTH缺乏诚信 “其实所有这些纠纷,基本都源于一个事实:通过KTH进入和熟悉中国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摩根,试图反悔最初签订的协议,甩掉KTH,达到过河拆桥的目的”,王都有些尖锐地说。 王的依据是,2001年各方组成联合竞标团时,KTH的身份不仅是投资人之一,还与摩根签署了排他性合同,约定在2004年6月前,摩根与KTH、中金丰德在中国资产投资上展开排他性合作。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摩根既没有付给KTH应得的投资收益,也违反排他性协议,此后自己单独参与了多起中国境内的不良资产投资”,王都说。 而来自摩根方面的解释是,之所以没有履行与KTH之间的原有协议,原因在于KTH诚信有问题,失去继续合作的基础。其根据是, KTH涉嫌早期项目调研服务费中一笔50多万美元的发票不规范操作行为,涉嫌诈骗。 于是,2003年10月,即发票事件之后,摩根一方就提出了中止与KTH所有合作的条款。对此,KTH给予回绝。而对其诚信、诈骗等行为的指责,王都也予以否认:“如果摩根真的是站在‘公正’的立场,而不是用其作为借口, 那么,对诈骗如此严重的指责,既需要证据,更需要司法断定。而摩根仅凭其所谓的质疑,自己出钱雇了个会计所写了篇报告,既没审计也没听KTH方的解释,就单方面中止了合作协议。显然发票事件只是个借口,摩根想反悔最初的协议才是真正目的”。 “按照原有协议,到目前为止,摩根应该付给 KTH上亿元人民币的投资收益和服务费用。但现在,一分钱都没付”,王都说。 尽管双方至今未解除合作协议,但协议并未履行和生效。因此,KTH于2004年1月份,开始在开曼群岛和香港分别起诉摩根违反协议。 王更是明确指出,此次摩根在香港高等法院败诉的官司,就是“摩根一手导演的闹剧”。即摩根先是要求KTH的基金托管银行放弃对KTH基金的托管,然后在KTH另找其他托管银行之际,向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举报KTH私自转移资金、涉嫌携款逃跑及诈骗行为等。 “托管银行为什么听从摩根的?因为与KTH每年只有几十万的托管费用相比,每年支付上千万元托管费的摩根才是真正的大客户”,王都介绍说,“摩根的所作所为,目的只有一个:让KTH消失,自动放弃对摩根的起诉”。 王都的一面之词,显然不能令人百分百信服。而更大的疑问是:名声显赫的摩根当初为何选中一个小小的KTH作为其主要合作伙伴之一,并签下如此“让利”的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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