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行业不能蒙眼狂奔
来源: 北京日报
陈艾
正处在风口之上的电子烟行业遭遇了一股寒流——美国政府近日宣布,计划禁止所有添加香味的电子烟销售;纽约州出台了一项“紧急行政令”,直接禁止销售调味电子烟。大洋彼岸的这股风也吹到了国内,把电子烟危害性的话题再度推到台前。
“戒烟很容易,我已经戒过一百次了。”烟民的调侃,折射出尼古丁让人欲罢不能的魔力,但作为副产品的烟焦油着实毒性不小。而电子烟直接加热雾化尼古丁,没有烟焦油、阻燃剂等有害物质,便以“香烟替代品”的姿态登上舞台,老烟民们成了这类产品的第一批用户。踢开头三脚后,电子烟公司开始在外形、口味上下功夫,把时尚服饰的营销打法复制过来。从社交网络上的时尚博主,到电竞、音乐节等潮流地带,都成了电子烟公司的重点营销对象。在日复一日的熏陶中,吸着一个U盘般的东西吐出华丽的烟圈,成了一种潮流、一种文化。而电子烟公司年终奖高达百万美元一类的新闻,无疑进一步刺激了资本掘金的冲动。
作为热销产品,对人体有没有危害应当有个明确说法,但电子烟行业对此讳莫如深。随着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病例表明,电子烟同样会对肺部及身体造成巨大的伤害。譬如,电子烟虽然不含烟焦油,但辅料里依然含有一些有毒有害物质;电子烟生产没有统一标准,各种脏乱差小作坊都可以生产;为了提高兴奋感,一些电子烟的尼古丁含量远超香烟……而这些信息都被电子烟企业有意无意地忽略掉,甚至一些营销号还倒打一耙,认为这些论调是传统烟企的栽赃抹黑。稀里糊涂之中,电子烟产业野蛮生长。一个令人惊讶的估算是,美国在2015年有2070个成年人通过电子烟而戒掉传统香烟,却有16.8万青年因使用电子烟开始抽真烟,二者比例为1:81。
基于显而易见的危害性,香烟成为各国严格管制的商品,电子烟同样不能蒙眼狂奔下去。在过去的实践中,禁止公开做广告、在烟盒上印病变的器官、巨额的烟草税,种种限制举措都是烟草公司付出的代价。类似的条款,恐怕应该照搬到电子烟企业身上。特别是应当在年龄限制、广告促销、产品标准、风险警示等方面建立监管制度框架,切莫等到电子烟泛滥成灾再亡羊补牢。
古往今来,利用人的成瘾性赚钱的生意,往往一本万利,但大多害人不浅。对这些生意,必须永远保持高压态势,这是对国人的健康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发展负责。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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