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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掌控国内银行的监管尴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17:15 《法人》

  未来几年内,随着外资机构陆续成为国内中小银行的大股东,并且这样的中小银行的董事长和行长换成“老外”之后,银监会对银行业的分类监管将面临巨大挑战

  文/利明

  “自从深发展的董事长和行长换成‘老外’之后,银监会几次召集股份制银行董事长
和行长开会,并没有让深发展的董事长和行长出席”,一位业界人士告诉记者。

  银监会召集股份制银行董事长和行长开会,所谈及的内容涉及到中国银行业的一些尚未公开的事实和数据等机密。在这位业界人士看来:“这些机密不便于让外国人得知”。

  深发展是境外机构掌控国内商业银行的首例,但注定不会是最后一例。未来几年内,类似于新桥掌控深发展这样的外资机构掌控国内银行的情形,很可能将在一些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身上重演。

  境外机构掌控国内银行的标志之一就是这些银行的董事长或者行长换成“老外”。未来几年内,随着一些老外成为国内银行董事长或者行长,银监会目前采用的按照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分类监管的做法将面临巨大挑战。

  届时,银监会是否会把这些银行的董事长和行长全部排除在股份制银行或者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长和行长会议之外?

  银监会的欢迎态度

  银监会对于外资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参股国内银行持欢迎和鼓励态度。

  银监会成立之前,只有3家中资商业银行有外资入股。银监会成立后,及时调整了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策略,将对外开放的重点由过去主要引进外国银行来华开设分支行转移到着力推动中外资银行加强业务协作和股权合作,促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中资金融机构重组与改造。

  2003年12月1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指出:吸收外资入股,在改善中资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促进经营方式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发挥了明显和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使中、外双方的机构在加深合作过程中获得共同发展。

  2003年12月8日,银监会发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按照自愿和商业的原则,参与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与改造,并对投资入股的条件与程序加以适当的规范,改变了以往外资入股需要逐个请示上报的做法,减少了个案之间的差别与不确定性,提高了政策透明度和行政效率。《管理办法》主要在资产规模、信用评级、连续盈利、资本充足率、内控制度、注册地监管制度等方面规定了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条件。《管理办法》将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最高比例从15%提高到不超过20%。并规定,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非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达到或超过25%的,对该非上市金融机构按照外资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达到或超过25%的,对该上市金融机构仍按照中资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2004年2月,银监会对于新组建的商业银行提出了六项要求,其中之一就是“银行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张春博士指出,中国银行业的决策者已经意识到,没有境外战略投资者进来,国内银行业的游戏规则很难改变,只有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才能带来真正变化。

  新桥得以成功掌控深发展,正是银监会鼓励政策下的产物。

  股份制银行的增资扩股

  过去几年,在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发展最快的莫过于股份制银行了。业界的一个共识是:与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相适应,未来几年股份制银行将依然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他们的资产规模将继续扩张。

  如果说前几年股份制银行的规模扩张还很少受到约束的话,从去年2月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起,他们的规模扩张势头越来越受到资本金的约束。

  由于资本充足率的约束,股份制银行的规模扩张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补充资本压力,通过增资扩股补充资本金成为他们的出路之一。

  过去几年来,几乎所有的股份制银行都在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新的资本。未来几年,这种情形还将继续。股份制银行纷纷增资扩股的结果之一,将是他们原有大股东的控制地位相对下降,或者出现大股东地位的变化。

  大部分股份制银行的大股东,或者是中信集团、中国光大集团、招商局集团或者首钢总公司这样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或者是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这样的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从过去几年各家股份制银行增资扩股的情况来看,这些大股东很难随着银行资本金需求的增加而进行相应的资金投入,以保持自己在银行的股权比例不变。他们往往希望通过引入新的股东、新的资本来解决银行资本不足的问题。因此,对于各家股份制银行而言,补充资本金绝大多数是通过证券市场或者私募引入新的投资者来完成。这样做的一个结果是:未来几年里,随着各家股份制银行相继增资扩股,他们原有的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会越来越小。

  股权分散是股份制银行的主要特点之一。除了中信实业银行目前是由中信集团100%持股、光大银行超过40%的股份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持有之外,其他10家股份制银行的股权都相对分散。这10家银行中,目前只有交行、兴业银行和招行这三家银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于20%。但是随着交行和兴业银行相继上市、招行去年发行的65亿可转债在未来几年逐步转股等补充资本金计划的相继实施,可以预见,在未来几年内,这几家银行的大股东持股比例最终也很可能将低于20%。

  而20%正是单个外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国内银行的持股上限。

  无论是对于境外金融机构还是私人投资者来说,资产质量较好的国内中小银行都是他们感兴趣的参股对象。

  高盛亚洲董事总经理胡祖六博士告诉记者,大多数潜在的境外投资者对于国内的中小型银行更有兴趣。因为这些银行的资产质量相对较好,在主要城市的网点布局也已经基本完成,因此他们要比国有银行更有吸引力。由于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这样的中小型银行整体盘子较小,外资参股之后更有能力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贷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美国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博士也发现,像新桥这样的私人投资者对于国内的中小银行更感兴趣,因为他们可以直接介入这些中小银行的经营,并且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非常好,能够使控盘的中小银行在短期之内“起死回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张春博士指出,新桥这样的私人机构主要是进行短期投资,用四五年的时间把一家比较差的银行做好,然后卖出去获得收益,因此他们不会对大银行感兴趣。

  招商银行研究部总经理罗开位博士告诉记者,长期而言,由于股份制银行质量更好,外资能够获得的控制力更强,因此外资更感兴趣。据他了解,外资金融机构对民生、招行、浦发等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很好的股份制银行都很感兴趣。

  在股份制银行的股权争夺战中,在交行、浦发行、深发展、民生银行、兴业银行身上,都可以看到境外金融机构的身影显现。

  这种情形还不止于股份制银行。资产质量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外资争夺的对象。

  全国113家城市商业银行中,目前已经有上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济南市商业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以及南充市商业银行7家引进了外资股东。其中,今年3月25日,荷兰国际集团(ING)购买了北京银行19.9%的股份,成为了该行第一大股东。而东部沿海地区几家资产质量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一参股就要拿到19.9%的持股上限,并且在这些银行今后的增资扩股中通过陆续增资来保持这一比例。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会议暨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论坛第六次会议上透露,目前,有5到6家城市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谈判工作接近尾声。

  未来几年内,外资成为国内银行大股东的情形很可能在一些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身上重现。随着外资成为国内银行的大股东,他们将会对于这些国内银行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其中的一个标志就是外资机构有可能派出代表担任国内银行的董事长或者行长。

  监管模式面临挑战

  未来几年内,随着外资机构陆续成为国内中小银行的大股东,并且这样的中小银行的董事长和行长换成“老外”之后,银监会对银行业的分类监管将面临巨大挑战。

  当前,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是按照不同的银行类型来划分的:监管一部负责对四大国有银行的监管;监管二部负责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监管三部负责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不同的监管部门经常召集所监管银行的负责人开会,传达银监会的监管精神,讨论该类银行的一些问题。由于中国银行业存在较大的风险,监管刚刚起步。在这些会议上,银监会相关领导可能会通道一些中国银行业的“实情”,而不同的银行也会反映一些自身的情况。很多在国内银行的负责人会议上获取的信息,都是业界的高度机密,监管当局不愿意让外资机构得知。而一旦国内银行的董事长或者行长换成了“老外”,如果他们前来参加银监会召集的国内银行负责人会议,将有可能“泄密”。因此,深发展的董事长和行长被股份制银行董事长和行长会议“拒之门外”。

  与此同时,银监会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新桥控制下的深发展的监管力度。银监会监管二部重新划分了对深发展的监管职责,深圳银监局的协助监管角色有所变动。过去,深发展重大事项须报送银监会同时抄报深圳银监局,而现在,属地监管部门的职能被加强。为此,深圳银监局专门成立了一个5人工作小组,由一位副处长任组长,负责对深发展的监管。这意味着深发展面临着深圳银监局和银监会双重把关。

  如果深发展的情形仅仅是个案也就罢了,完全可以“特殊处理”。但是,如果更多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长和行长都成了老外,是不是银监会召集的股份制银行董事长和行长会议以及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和行长会议都将把这些“老外”董事长和行长拒之门外?并且“特殊处理”?

  显然,银监会的分类监管将越来越面对外资机构掌控国内银行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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