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娃哈哈集团宗庆后:零售业亟需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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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15:05 《全球财经观察》 | |||||||||||||
第二小篇: 提案主要精神
针对如何避免供应商受到低价打压、如何保证供应商的利润空间使利益得到合理分配等问题,提出零售业立法。达到效果:一是保障整个零售终端的良性运作;二是引导产业链,保持合理的利益差。 文|崔万俊 从2004年12月11日开始,中国零售业进入正式开放的时期。在取消了外资参与批发服务与零售服务的地域、股权、数量限制之后,中国又于今年2月1日取消了外资参与特许经营的限制。无论国内外各大销售商、供应商是谨慎观望还是积极行动,国内零售企业如何面对外资全面进入,以及国内零售市场发展空间如何等问题都是受到关注的焦点。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对于零售行业的规范问题有着长期的关注。“现在工业企业都有相应法律法规,在零售业中现有相应的规定主要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而对于许多交易行为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调整。”宗庆后的助理焦长勇在说明今年宗庆后议案提出的初衷时说。 国内目前没有流通领域的规范性法律法规,前段时间商务部出台的针对外商投资的一些商业管理办法也只是对准入的条件、资本金保障等作了规定。各地有各地管理零售行业的一些办法,但缺少适用于全国流通领域的。之所以要提出零售业立法,宗庆后认为目前存在供应商受到低价打压的现象,“如何保证供应商的地位,如何使利益能够得到合理分配”是他想通过立法来解决的问题。进场费常常成为供应商与销售商之间争论的矛头所向,目前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只靠各地自己调节。 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内地开店没有股权比例、开店数量、开店区域的限制,并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商业企业。宗庆后认为,要通过立法,一是消除外资零售商可能形成的垄断地位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二是要下降超国民待遇,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外资零售企业,2005年将是一个持续进入的年份。客观上,对强者来说,中国的零售市场空间很大,因为地大人多,如果产品能够保证进入零售终端,则市场也将得到保证。“目前就商业超市而言,在一些城市已经饱和,比如上海。那么像沃尔玛这样的零售巨头进入,就可能对其他零售企业带来影响。”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零售业分析师徐晓芳说。外资零售商的进入都是规模经济,对国内中小企业会是一个冲击,国内大型的零售企业如何整合甚为关键。 相关专题: 《中国经济周刊》封面系列文章: 第一大部分: 第二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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