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26日丨国电科环(01296.HK)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的信息,并在债券上市期间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
“12科环03”原信息披露负责人陈怡不属于我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12科环03”信息披露负责人做出变更,变更后的信息披露负责人为蔡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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