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9-87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
重要提示: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年7月26日接到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称其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322,0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大宗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25,548,066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集中竞价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12,774,033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根据上述减持计划,公司已于2019年7月26日发布《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70)。
2019年10月8日,公司接到平安人寿《减持计划期间时间过半实施情况告知函》称:截至2019年10月3日,本次计划减持时间过半,平安人寿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为0股,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1,703,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告知如下:
一、平安人寿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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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来源: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自于2008年12月获取的云南白药定向增发(包括增发后以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部分)的股票。
自2019年7月26日披露减持计划起至2019年10月3日,平安人寿已减持股份占云南白药总股本的0.13%;自2008年8月12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平安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为1.12%。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平安人寿持有云南白药87,465,655股,占总股本的6.85%。减持后,持有85,762,259股,占总股本的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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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情况不一致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和进展情况披露。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间时间过半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8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9-88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2018年11月29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报告书》。相关事项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20日以及2018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9年1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301,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4.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7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44,704,739.0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既定方案,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自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6,649,060股的25%。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属于敏感期范围,即:(一)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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