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0月09日 01:5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9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8日通过电话、传真及材料送达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为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优质碳钢领域的竞争地位,优化公司资源和存量资产,从长远发展的战略角度考虑,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钢铁”)增资515,6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广西钢铁的比例为27.78%。广西钢铁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柳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详见《关于向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36号)。

  关联董事潘世庆先生、甘贵平先生、施沛润先生、阎骏先生、陈海先生、张奕女士等6人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提案进行表决。

  此提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19年10月24日(星期四)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9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8日通过电话、传真及材料送达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为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优质碳钢领域的竞争地位,优化公司资源和存量资产,从长远发展的战略角度考虑,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钢铁”)增资515,6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广西钢铁的比例为27.78%。广西钢铁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柳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详见《关于向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36号)。

  此提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通过本次增资广西钢铁参与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有利于实现产品和市场多元化,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3、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以经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本次增资价格及交易方案,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交易对方及本公司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0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0月24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8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24日

  至2019年10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前述对应证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前述证件。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并于参会时带上上述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登记;也可于参会前到现场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会议开始时,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19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书面回复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5002

  电话:0772-2595971

  传真:0772-2595971

  联系人:邓旋、李颖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广西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钢铁”、“目标企业”)增资515,6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广西钢铁的比例为27.78%。广西钢铁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柳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本公司与关联方柳钢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501,433.47万元,公司未发生与柳钢集团或其他关联方之间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拟增资的目标企业广西钢铁的防城港钢铁生产基地项目正在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建成投产,项目建设及建成后经营情况及盈利能力尚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对广西钢铁增资515,650.00万元,其中500,000.00万元增加广西钢铁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广西钢铁的注册资本将由1,300,000.00万元增加至1,80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00,000.00万元,占广西钢铁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7.78%;柳钢集团出资1,093,800.00万元,占广西钢铁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0.77%;武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出资206,200.00万元,占广西钢铁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1.46%。柳钢集团、武钢集团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柳钢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公司实施该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总体要求,经国务院国资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05年12月19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武钢与柳钢联合重组协议书》,共同出资组建武钢柳钢(集团)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在防城港市企沙临海工业园区内联合建设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2012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2]1508号)批复建设1000万吨规模的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2016年6月,国务院批准宝钢集团和武钢集团战略重组。宝钢集团已在湛江投资建设湛江钢铁基地项目,且与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产品规划类同。在此背景下,广西和武钢集团积极商谈由广西主导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有关事宜。

  2018年2月,武钢集团与柳钢集团签署《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对广西钢铁进行股权重组。经对广西钢铁战略重组及后续增资扩股后,柳钢集团取得广西钢铁的控制权,并全面接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后续的建设。

  2018年6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352号),同意广西钢铁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引入柳钢集团的方案。

  (二)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1、落实国家关于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的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有效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钢铁行业过去两年通过供给侧改革,解决了多年的产能严重过剩问题,实现行业脱困并快速发展。未来仍会继续坚持供给侧改革,通过扩大有效供给、调整产品结构等来提高供给质量,保障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基础。

  2、响应广西冶金行业二次创业的安排,优化产业布局

  广西冶金产业存在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在产品结构优化、产业链延伸、多元发展、智能制造等方面,与全国先进省区市和企业尚有较大差距,仍不能对广西及周边区域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有效支撑。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是我国钢铁工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也是推动广西冶金产业二次创业“一核三带九基地”总体布局中“一核”的重大项目,自治区党委、政府已将该项目纳入广西2018年工业项目建设的“一号工程”。防城港钢铁生产基地作为未来广西冶金行业的发展重心所在,将按照绿色发展、绿色智造要求建成千万吨级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3、符合钢铁行业向沿海转移的大趋势

  钢铁市场的竞争,已面临激烈价格战,与内陆钢铁企业相比,沿海钢铁企业的成本优势非常明显。钢铁厂在沿海布局,可节省大量的物流运输成本,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统计显示,欧盟地区沿海钢铁产能1.62亿吨,占总产能60%;韩国、日本钢铁企业基本建设在港口。目前,我国12家已布局沿海、沿江的钢铁企业产能合计3亿吨左右,沿海钢铁产能的占比也未能超过三分之一。防城港是我国沿海12个重要的枢纽港之一,是我国西南部沿海的深水良港。港口三面环山,具有建设大型工业港的优越条件,利用便利的海运条件,非常适合钢铁企业利用国外的原料、燃料,有利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4、有利于提升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

  防城港位于广西南部北部湾,是“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也是我国与东盟国家既有海上通道、又有陆地接壤的区域,具有沿海、沿江、沿边优势于一体,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突出,特别适合发展原料和产品大进大出的传统产业——钢铁行业等。北部湾经济区是广西乃至整个西南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企业不断向沿海搬迁,重点工程不断兴建,钢材需求量不断增大。凭借生产管理和品牌优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极大地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泛湄公河次区域、中越“两廊一圈”、泛珠三角经济区、西南地区等多区域合作;可以牢牢占据市场主动,依托防城港作为“一带一路”重要窗口,实现钢材销售的走出去,辐射东南亚,从而为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提供更好的支持。

  (三)柳钢股份对广西钢铁增资的目的和意义

  1、柳钢集团先行建设,柳钢股份逐步参与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于2012年5月开工,至柳钢集团重组广西钢铁时,虽然项目中的部分码头、冷轧线已进行建设,但项目整体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同时,由于钢铁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原项目规划与柳钢股份自身规模实力和现时的市场需求情况不相匹配,若此时由柳钢股份主导项目建设,上市公司将承担项目建设带来的巨大风险,同时因项目建设投入的资金可能影响日常经营,对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柳钢集团在对广西钢铁实施重组后,确定由柳钢集团先行主导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后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上市公司逐步参与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防城港钢铁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18年重组至今,项目1#高炉、2#高炉、炼钢厂、焦化厂陆续开建,计划2019年末实现出铁水的目标,项目后续建设的不确定性已明显降低。

  因此,柳钢股份本次对广西钢铁进行增资,系在柳钢集团前期已进行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基础上,逐步参与项目后续建设,有利于未来生产及管理上的协同。本次增资后上市公司持有广西钢铁27.78%股权,不会给上市公司产生较大风险。

  2、实现产品和市场多元化

  防城港钢铁基地的钢材产品主要包括高强螺纹钢、合金钢棒材、优质线材、热轧宽带钢、冷轧板、热镀锌卷板等建筑、汽车、机械等行业的用钢。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柳钢股份完善现有产品供应体系、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同时,公司可借助防城港钢铁基地的区位优势,积极开拓东盟国家的市场,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

  3、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了柳钢集团自主创新的工艺技术装备,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国内关键技术和设备,从而实现钢铁生产流程的紧凑、高效,以最大限度降低成本。防城港钢铁基地所在防城港为我国西南深水良港,且生产基地紧邻码头,原料、燃料等运输成本都将大幅度降低。此外,在广东、广西、海南及西南区域目标市场,相对内陆钢厂将大幅节省运输产品运输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本次增资标的广西钢铁的其他股东为柳钢集团及武钢集团,柳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198585373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法定代表人:潘世庆

  注册资本:221,96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58年7月1日

  经营范围:炼钢,炼铁,炼焦及其副产品,钢材轧制,机械加工修理,水泥制造,矿山开采,煤气生产,铝塑复合管生产,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金属材料、矿产品、焦丁、石灰石、白云石、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煤炭销售;装卸服务;对幼儿教育的投资及管理;以下业务由分支机构经营: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经营;氧气、氮气、氩气生产(凭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医用氧生产;货物运输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配件、工程机械配件、汽车装饰用品、五金交电、橡胶制品、轮胎销售;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学历教育、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冶金产品、冶焦耐及化工副产品、矿产品、冶金机械,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承包境外钢铁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绿化、保洁服务,房屋门面出租,生活区车辆停车服务;幼儿教育;检测检验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柳钢集团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

  柳钢集团本部主要从事冷轧板卷和热轧板卷的生产,以及贸易物流、能源与化工产品、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医疗卫生与酒店旅游、房地产等非钢铁业务。根据经审计的柳钢集团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柳钢集团总资产7,551,287.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44,674.50万元,2018年度柳钢集团营业收入8,916,099.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0,583.40万元。

  交易对方柳钢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柳钢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系。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8213554X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阎骏

  注册资本: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24,074.9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冶金产品及副产品、冶金矿产品和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煤炭(限系统内供应)、建筑材料、冶金辅助材料、成套冶金设备、机电产品设计、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化工产品、炼焦、燃气生产和供应、化肥制造和销售(以上范围仅限取得许可证的营业单位经营);电力、码头、仓储、运输与钢铁相关的业务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业务,国内贸易;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二)标的公司简要历史沿革

  广西钢铁前身为武钢柳钢(集团)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6日。2005年12月19日,广西国资委与武钢集团签订《武钢与柳钢联合重组协议书》,为推进防城港钢铁项目而设立武钢柳钢(集团)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75,700万元,广西国资委出资比例49%,武钢集团出资51%。

  2008年12月23日,更名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到1,936,740万元,广西国资委出资比例20%,武钢集团出资比例80%。2015年11月2日,广西国资委退出,广西钢铁成为武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800,000万元。

  2018年2月,武钢集团与柳钢集团签署《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对广西钢铁进行股权重组。根据重组协议约定,2018年4月23日,广西钢铁完成减资,注册资本由800,000万元减为206,200万元。同年7月19日,由柳钢集团作为新股东对广西钢铁进行增资扩股,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93,800万元。增资后,广西钢铁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300,000万元,柳钢集团出资比例84.14%,武钢集团出资比例15.86%。

  (三)标的公司股东情况

  本次增资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

  (四)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西钢铁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武钢集团与柳钢集团签署的重组协议,双方对于广西钢铁股权划转、转让、增资扩股等事项的主要有如下约定:

  1、经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后,在重组后广西钢铁依照约定履行完毕全部还款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武钢集团将所持有的广西钢铁的所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柳钢集团;

  2、在武钢集团向柳钢集团无偿划转广西钢铁股权之日前,武钢集团承诺放弃作为广西钢铁股东所享有的选择和监督管理者的权利、优先受让股权和认购新增股权的权利以及利润分配请求权、并在股东会表决时遵循柳钢集团意见进行表决(存在违规或损害宝武集团利益的情形除外);

  3、除向柳钢集团无偿划转标的公司股权外,武钢集团不得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导致所持有的广西钢铁股权存在瑕疵方式处置股权;

  4、广西钢铁对武钢集团的债务清偿完成前,柳钢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第三方投资和除外。

  截至2019年8月31日,广西钢铁固定资产中的钢铁基地指挥部大楼、基地物业大楼、生产管控中心和公寓楼尚未取得权属证书,上述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3,307.87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1.48%。由于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对于该部分已建成并转为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广西钢铁目前均能够正常使用,不存在因未办理权属证书导致无法使用该等房屋建筑物的情形。

  截至2019年8月31日,广西钢铁10辆车的车辆行驶证证载权利人与实际占有使用人不一致,账面净值合计26.01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小于0.01%。上述车辆证载权利人与占有使用人不一致的其原因为上述车辆为广西钢铁项目部早期于2005至2008年间购置,权利人登记为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推进办、武钢集团、建设指挥部等,后期未进行权利人变更。目前广西钢铁均能够正常拥有和使用上述车辆。

  广西钢铁于2019年8月27日与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就3,087,405.70平方米的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为518,684,158.00元。2019年9月25日广西钢铁已缴纳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的50%,剩下50%受让人预计在2021年8月30日前缴付。

  为保障柳钢股份及其股东利益,柳钢集团已承诺将继续积极推动广西钢铁完善资产规范性和合规性条件,使其资产和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注入上市公司不存在障碍。

  (五)标的公司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标的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产品主要定位高强度螺纹钢、合金钢棒材、优质线材、热轧宽带钢、冷轧板、热镀锌卷板,满足两广和海南地区、西南地区乃至东南亚地区建筑、汽车、机械等行业的用钢需求,主要目标市场为两广和海南地区、东南亚地区以及西南地区的云南及贵州等区域。

  防城港钢铁基地目前仍处于项目建设期,尚未实现生产销售及盈利。

  1、资产状况

  本项目设计范围主要包括:码头、综合原料场、烧结、球团、焦化、高炉、炼钢与连铸、轧钢、能源公辅、厂区道路与排水、办公与生活设施。项目主要生产设施明细如下:

  ■

  2、设计产能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919万吨/年钢材,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主要钢材产品产能如下:

  ■

  3、投资估算

  ■

  4、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于2012年5月28日开工后陆续分期建设,截至2018年重组时,主要建成内容包括陆域形成及护岸、场地“三通一平”、部分专用码头(20万吨级矿石进口泊位1个、5万吨级废钢进口泊位1个、1万吨级件杂货泊位2个)、道路排水和护场河、指挥部大楼工程等配套设施和1条2030mm冷轧生产线及配套公辅工程,其它工程内容目前尚待分期开工建设。

  截至2019年8月,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炼铁厂1#高炉本体完成56%、炉壳完成封顶、热风炉完成74%,2#高炉本体完成45%、热风炉完成51%;炼钢厂项目整体完成40%;焦化厂整体进度完成47%。

  预计2019年末,防城港钢铁基地能够实现出铁水的目标。

  (六)标的公司简要财务信息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9]0010632号《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1-8月的广西钢铁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七)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广西钢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1659号)。

  1、评估方法

  目前广西钢铁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整体处于在建状态,已建成部分2030冷轧区块目前还不具备生产条件,炼铁、炼钢、热轧区块目前正在进行建设,由于柳钢集团从武钢集团接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后,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投资人变了后,投资金额也由原来的六百多亿,变成三百多亿,投资方向发生重大变化,产品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市场波动较大,导致目前的企业管理层无法合理预测未来经营收益、生产成本及续建成本,故不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评估一般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或上市公司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评估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案例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交易案例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要求选取的交易案例公司经营业务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成交日期与基准日相近;交易案例的控制权状态与被评估资产的控制权状态相似。经核实,基准日相近时间市场上并未发现满足上述要求可比的交易案例,故交易案例比较法不适用。上市公司比较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这个方法的应用前提是能找到可以用作比较的上市公司,重在可比。鉴于广西钢铁规模、经营管理水平同上市公司存在巨大差异,业务类型也差异较大,因此,本次评估也不适用市场法评估。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1,969,133.14万元,评估值2,023,269.88万元,评估增值54,136.74万元,增值率2.75%。负债账面价值1,072,147.08万元,评估值1,072,147.0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896,986.06万元,评估值951,122.80万元,评估增值54,136.74万元,增值率6.04%。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柳钢股份拟以货币资金向广西钢铁增资人民币515,650.00万元,其中500,000.00万元增加广西钢铁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广西钢铁的注册资本将由1,300,000.00万元增加至1,80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500,000.00万元,占广西钢铁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7.78%;柳钢集团认缴出资1,093,800.00万元,占广西钢铁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0.77%;武钢集团认缴出资206,200.00万元,占广西钢铁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1.46%。柳钢集团、武钢集团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鉴于柳钢集团截至《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签订日,实缴出资金额为817,874.96万元,占其认缴出资的74.77%,协议各方对柳钢股份出资缴纳期限及柳钢集团剩余出资的缴纳做如下安排:

  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柳钢股份应按照74.77%的实缴出资比例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增资款项,即515,650.00万元*74.77%= 385,551.51万元,其中373,850.00万元作为实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其余增资款项的支付将按照项目建设需要、《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增资协议》约定,柳钢股份与柳钢集团按照保持实缴出资比例一致的原则,即广西钢铁在收到柳钢集团缴纳的实缴出资后应及时通知柳钢股份,柳钢股份在收到广西钢铁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的实缴出资比例一致原则完成相应增资款项的缴纳。

  (二)交易对方的承诺

  广西钢铁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产品为棒材、线材、热轧带钢和冷轧带钢,将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为解决广西钢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柳钢集团出具《关于解决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

  “1、本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广西钢铁完善资产规范性和合规性条件,使其资产和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注入上市公司不存在障碍;

  2、在广西钢铁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全部竣工并验收完成后五年内,柳钢股份认为必要时,由柳钢股份通过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方式,有权一次或多次优先向柳钢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广西钢铁股权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广西钢铁的全部股权;

  3、在上述期限内,广西钢铁剩余股权注入柳钢股份前,若广西钢铁从任何第三方获得与柳钢股份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商业机会,应及时通知柳钢股份,在征得柳钢股份及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商业机会让渡给柳钢股份;

  4、若在上述期限内,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柳钢股份未能依法提出收购广西钢铁剩余股权,或柳钢股份收购广西钢铁剩余股权事项未获得柳钢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或未通过监管机构审核的,柳钢集团将采取委托经营、向第三方出售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解决柳钢股份与广西钢铁同业竞争问题。”

  就本次交易事项,柳钢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1、鉴于本公司截至《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签订日,对广西钢铁实缴出资金额为817,874.96万元,占其认缴出资的74.77%,未实缴金额为275,925.04万元。本公司承诺在广西钢铁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内,根据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需求缴纳出资款项。

  2、鉴于广西钢铁防城港钢铁基地目前仍在建设中,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广西钢铁因违反填海作业、土地管理、规划、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环境保护、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或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导致柳钢股份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对由该等处罚给柳钢股份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补偿。”

  (三)交易完成后股东情况

  ■

  (四)交易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增资价格以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广西钢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51,122.80万元。在广西钢铁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的基础上,结合广西钢铁股东的出资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0313元/每1元出资额(四舍五入精确至0.0001元)。

  本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六、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拟以现金人民币515,650.00万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认购乙方本次增资的全部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500,000.00万元计入乙方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15,650.00万元计入乙方资本公积。

  2、本次增资实缴出资安排

  基于现有股东柳钢集团实缴出资比例为74.77%,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与柳钢集团按照保持实缴出资比例一致的原则,即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照74.77%的实缴出资比例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增资款项,即人民币515,650,00万元*74.77%=人民币385,551.51万元,其中人民币373,850.00万元作为实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其余增资款项的支付将按照项目建设需要、《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与柳钢集团按照保持实缴出资比例一致的原则,即乙方在收到柳钢集团缴纳的实缴出资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的实缴出资比例一致原则完成相应增资款项的缴纳。

  增资完成后,广钢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七、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46.32亿元,应收票据49.54亿元,资金较为宽裕,实施本次对广西钢铁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对广西钢铁进行增资后将取得广西钢铁27.78%股权,参与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后续建设,有利于未来生产及管理上的协同。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后,其主要产品包括高强螺纹钢、合金钢棒材、优质线材、热轧宽带钢、冷轧板、热镀锌卷板等建筑、汽车、机械等行业的用钢,有助于柳钢股份完善现有产品供应体系、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同时,公司可借助防城港钢铁基地的区位优势,积极开拓东盟国家的市场,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了柳钢集团自主创新的工艺技术装备,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国内关键技术和设备,从而实现钢铁生产流程的紧凑、高效,以最大限度降低成本。防城港钢铁基地所在防城港为我国西南深水良港,且生产基地紧邻码头,原料、燃料等运输成本都将大幅度降低。此外,在广东、广西、海南及西南区域目标市场,相对内陆钢厂将大幅节省运输产品运输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要求的情况下,柳钢股份购买并取得广西钢铁剩余股权,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八、本次交易的风险

  (一)项目建设相关风险

  本次拟增资标的资产广西钢铁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正处于建设期,项目建设中存在以下风险:

  1、项目建设无法达到预期目标风险

  标的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气候、地理环境、工程物资设备供应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延期不能按计划完工,亦可能受到上述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完成后不能达到规划的技术指标。

  2、施工安全风险

  标的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因人员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尽管标的公司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施工法规及规范,制定了相关的安全施工制度,并定期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排查检查,但或有的安全事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标的公司在建工程施工进程、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声誉及正常经营。

  3、环境保护风险

  钢铁行业属于废气、废水、固废污染重点监管行业。标的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的标准及规定进行设计及施工。基地建设重视工程质量,配备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对排放的废气、废水实施定期监测。广西钢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大节能环保资金投入,加强环境设施运行管理,但若未来环保政策进一步严苛,标的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建设仍存在环保压力。

  4、建设期亏损风险

  标的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建设期内,除可资本化的支出外,广西钢协还需承担大量费用化支出,导致建设期内亏损。根据经审计的2018年度及2019年1-8月财务报表,广西钢铁的净利润分别为-5,979.77万元、-2,743.36万元,预计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前,标的公司仍将亏损。虽然广西钢铁有较为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但仍存在建设期产生较大亏损从而导致公司净利润降低的风险。

  (二)项目建设完成后相关风险

  广西钢铁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919万吨/年钢材产能,在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以下风险:

  1、广西钢铁同业竞争的风险

  广西钢铁防城港基地建设完成并达产后,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与公司目前的产品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鉴于此,公司控股股东柳钢集团已于2019年10月8日出具《关于解决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内容详见本公告“五、本次关联交易情况”之“(二)交易对方的承诺”。虽然柳钢集团已出具解决同业竞争承诺,若未来钢铁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或经柳钢股份非关联股东表决不行使对广西钢铁股权的购买权利,则广西钢铁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仍存在无法消除的风险。

  2、宏观经济风险

  钢铁行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产业,其产品作为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与房地产、基建、机械、汽车、能源等行业密切相关,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随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呈周期性变动。自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之后,我国已逐渐进入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若未来经济增速回落,钢铁下游需求减弱,则可能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产业政策风险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所从事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对宏观政策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监管政策、去产能和取缔地条钢等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直接影响,较为依赖政府的政策导向。随着国家去产能化的加速、产业政策的变化以及国企改革的逐步实施和深入,钢铁行业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若行业政策出现不利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则将对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主要原燃料价格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主要原燃料为铁矿石、焦煤和焦炭,原燃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前述原燃料的价格受到开采量、下游需求量等因素的影响,易呈现出周期性波动。原燃料的采购价格变化易向下游钢铁行业传导,从而挤压钢铁企业的盈利空间,对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影响。

  5、市场风险

  受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国内及国际钢材市场的需求面临不确定性,供给侧改革政策的实施力度和持续周期也会对钢铁生产总量和市场供需平衡带来直接的影响。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是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其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

  6、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较大的风险

  标的公司防城港项目投资总额较大,随着项目建设推进,各项在建工程将逐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每年将产生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折旧。项目完全建设完成前将无法达到预定的产能规模,而部分已经转为固定资产的生产线、设备设施等需计提折旧,降低标的公司净利润,从而对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7、国际贸易风险

  2009年以后,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球钢材需求萎缩;自2013年以来,我国的钢材出口产品已经遭遇了多起反倾销调查,受欧美反倾销政策的影响,增加了我国钢铁产品出口的难度,国外钢铁企业低价出口钢材到中国,也对国内钢铁市场造成一定冲击。随着欧盟、墨西哥、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与我国钢铁贸易摩擦的逐渐加剧,我国钢材出口风险或将进一步增大。出口减少对钢铁行业来说则加重了国内市场压力,也将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8、竞争风险

  钢铁生产企业之间的相互竞争日趋激烈,国家政府大力提倡淘汰落后产能,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通过对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钢厂为了减少库存以及销售压力,可能会在产品价格以及其他方面相互竞争,从而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市场份额带来影响。

  9、安全生产的风险

  国家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愈加严格。虽然标的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设施不断改善,但是由于钢铁行业特点,或有的安全生产事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声誉及正常生产经营。

  (三)其他风险

  1、标的公司部分资产权属存在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存在房屋尚未取得权属证书、部分土地(3,087,405.70平方米)尚需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等情形,前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由标的公司出资建设,系其所有,不存在其他所有权争议;前述未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3,087,405.70平方米土地,广西钢铁已于2019年8月27日与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为518,684,158.00元。广西钢铁已于2019年9月25日缴纳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的50%,剩下50%受让人预计在2021年8月30日前缴付,待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成,办理相关权属登记手续不存在其他障碍。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的房屋及土地均未发生或存在潜在权属纠纷,标的公司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标的公司正在稳步推进相关权属规范工作,但仍存在不能按照计划完成房产、土地等资产权属规范工作的风险。

  2、标的资产注入的风险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柳钢集团出具承诺,未来待标的资产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成并能够达到持续经营条件后,择机以合适方式将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标的资产注入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履行相关审批义务,定期披露相关交易进程,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未来资产注入预案需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主管机关批准,如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则需要获得证监会核准,是否能获得以上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资产注入能否顺利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九、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6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资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就有关情况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认为:本次公司拟对广西钢铁进行增资,增资标的为柳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柳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本次交易定价和交易方案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通过本次增资广西钢铁参与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有利于实现产品和市场多元化,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提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届时公司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黄国君、袁公章、李骅、赵峰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钢铁产品和市场多元化,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认为:本次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十、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关联人柳钢集团或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9日

钢铁 柳钢股份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16 申联生物 688098 --
  • 10-15 贝斯美 300796 --
  • 10-14 渝农商行 601077 7.36
  • 10-10 米奥兰特 300795 14.27
  • 10-09 交建股份 603815 5.14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