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31日 01:46 中国证券报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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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21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17日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原制度第一条中的“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修改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原制度第三条拟增加一款如下:

  “股东大会不得将上述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职权的其他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原制度“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2个工作日前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在通知中说明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因故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拟修改为“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一旦出现确需延期、取消或变更会议召开地点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在通知中说明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因故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4、原制度“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拟修改为“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法、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可以本人投票或者依法委托他人投票,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原制度中第三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的“经理”拟修改为“总裁”;

  6、原制度“第五十三条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拟修改为“第五十三条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7、原制度“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拟修改为“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若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若不存在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8、原制度“第五十七条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拟修改为“第五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投票权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股东征集投票权设定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原制度“第五十八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拟修改为“第五十八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修改的内容前后对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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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22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17日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原制度第一条中的“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修改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原制度“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人。董事会可以设执行董事,人选由董事会决定。执行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总数的1/2,独立董事不得担任执行董事。”

  拟修改为“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人。董事会可以设执行董事,人选由董事会决定。执行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总数的1/2,独立董事不得担任执行董事。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3、原制度“第六条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拟修改为“第六条 (三)除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外,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该授权需经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做出。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该授权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或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应自动终止。”

  4、原制度“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拟修改为“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控制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不得由控股股东提名、推荐(独立董事除外)或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5、原制度“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拟修改为“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监督、评估及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6)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6、原制度“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董事、总裁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裁人员的人选并向董事会进行推荐;

  (3)对董事候选人和总裁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拟修改为“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并向董事会进行推荐;

  (3)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应会同公司党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

  7、原制度“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董事与总裁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拟修改为“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8、拟增加“第十三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二)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

  (三)对关联交易的种类进行界定,并确定其审批程序和标准等内容;

  (四)对公司拟与关联人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

  (五)负责审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事项;

  (六)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以后各条序号顺延。

  9、原制度“第十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拟修改为“第十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10、原制度第十四条拟增加一款如下:

  “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11、原制度“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当1/3以上董事、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关提案的背景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以书面形式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或延期审议该提案,董事会应予以采纳。延期召开会议时,应及时向董事发出通知,并详细通报有关情况。”

  拟修改为“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当1/3以上董事、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关提案的背景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以书面形式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或延期审议该提案,董事会应予以采纳。延期召开会议时,应及时向董事发出通知,详细通报并公开披露有关情况。”

  12、原制度第十四条、第五十二条中的“财务负责人”改为“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改的内容前后对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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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23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17日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原制度第一条、第三十二条中的“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修改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原制度第三条拟增加一款如下:

  “公司可以设立外部监事。”

  3、原制度“第五条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拟修改为“第五条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当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部门报告;”

  4、原制度第十六条拟增加一款如下: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5、原制度“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列席会议。”

  拟修改为“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列席会议,并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拟修改的内容前后对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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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24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以及结算服务等金融服务。

  ●交易风险

  此项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5.51亿元,贷款余额为47.78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加强与财务公司的金融合作,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等金融服务。

  鉴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为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65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1,308.79亿元,净资产103.78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5.14亿元,净利润14.8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公司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服务;(2)综合授信服务;(3)结算服务;(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利率。

  3、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定期存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浮35%执行,活期存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5%执行,如有变化按照财务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4、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且不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

  5、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免担保信用综合授信业务,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1.45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6、财务公司根据公司要求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7、财务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8、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优于或低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等因素,此项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任德民先生、王燕林先生、夏刚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该事项,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进一步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根据2018年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合作服务协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5.51亿元,贷款余额为47.78亿元,贷款利率为3.915%。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报备文件:

  1、 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5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20日 14点15分

  召开地点: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北京市海淀区丰智东路1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20日

  至2019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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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2、3、4、5、6、7、8、9、10、11的披露时间为 2019年4月4日;议案12、13、14、15、16、17、18、19的披露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上述议案的披露媒体均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兴华机械厂、陕西苍松机械厂、陕西航天导航设备有限公司、航天高新(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

  (3)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滢东路1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8106362

  传真:010-88106313

  联系人:王莉

  3、登记时间

  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8:00-15:00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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