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年05月31日 01:43 中国证券报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21号公告。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涉问题进行认真落实并回复,现将具体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整体业绩层面

  1.业绩整体情况。公司2018年业绩较上年出现明显的好转,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41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其主要原因为公司自2018年第二季度起,新增了贸易业务。请公司结合现有业务板块的资金实力、硬件支持、技术储备、人员结构等因素,补充披露公司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主要考虑以及未来公司的产业布局情况。公司年报中披露,正在积极筹划业务转型,请补充披露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

  回复:

  (1)请公司结合现有业务板块的资金实力、硬件支持、技术储备、人员结构等因素,补充披露公司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主要考虑以及未来公司的产业布局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际四大矿业巨头产能的持续释放和增长以及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进行,国内铁矿石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相关收入和利润水平受到铁矿石价格波动影响较大。针对上述客观环境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展客户群体、销售渠道和业务范围,增加营业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自2017年起,陆续开展了有色金属、化工品等相关贸易业务。

  2018年,公司管理层完成了届内换任工作,新的管理团队具有多年从事贸易业务的经验和过硬的专业素质。同时,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拥有了一批稳定的供应渠道以及一批优质的客户群体,公司依托现有稳定的供应渠道,不断寻求新的优质供应商,以确保供应体系的稳定、高效;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与新老客户的密切联络和深度沟通,不断了解和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建立稳定的忠实客户群体和销售渠道。以上这些宝贵的经验和资源为公司进一步开展贸易业务提供了保障。

  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为37.03%,资金流动性良好,有充足的资金开展贸易业务。此外,公司拥有一支熟悉行业情况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不仅能针对当前的国际形势和国内政策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的正确决策,也能及时根据市场的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对既定方针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同时,公司培养了一支成熟的业务团队,公司贸易板块下属各事业部均拥有熟悉贸易行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相关贸易业务时,能准确进行市场分析和判断,及时把握市场波动契机,并考虑下游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贸易策略进行及时调整,以实现贸易业务的稳定增长。

  (2)公司年报中披露,正在积极筹划业务转型,请补充披露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

  2019年,随着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宏观经济运行将延续稳中向好态势。未来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等各项政策红利的刺激下,大宗商品市场将保持平稳发展,市场也将更加趋于理性。

  公司管理层将综合分析和研究当前国内外经济及行业形势,结合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分析可能面对的经营风险,认真谋划未来发展方向。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拓展能源矿产品、林产品及化工品贸易渠道,依托现有的资源,加大对上下游客户的合作力度,并继续开拓新的客户群体、销售渠道和业务范围,推动公司贸易业务持续发展和稳定增长,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贸易业务收入79,233.61万元,同比增加533.01%,预计未来相关贸易业务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将适时剥离盈利能力相对较弱的矿业资产,并寻求通过兼并、收购、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积极布局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及盈利能力的产业,积极谋求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业务转型。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2.铁精粉板块业务。公司原主业为铁矿石选矿及铁精粉销售,但该板块业务2018年只产生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减少29.67%。(1)请公司分季度披露铁精粉板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主要财务指标。(2)公司铁精粉在生产量和销售量分别下降23.41%、34.24%的情况下,库存量出现19.07%的上升。请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存货管理政策及库存周转率,补充说明公司产销量数量下降,并与库存量不配比的主要原因。(3)请公司补充披露,在铁精粉生产量下降的情况下,矿产资源补偿费出现上升的原因。(4)受地区政策影响,公司多家铁矿石子公司2018年出现阶段性停产情况。请公司结合停复工安排,补充披露临淄宏达、东平宏达、潍坊万宝等主要铁矿石公司的开工情况、铁矿石储量、产能保有量以及产能释放等生产信息。(5)请公司结合2019年铁矿石行业的发展情况,补充披露2019年铁矿石业务的生产计划。

  回复:

  (1)请公司分季度披露铁精粉板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主要财务指标。

  铁精粉板块相关财务数据分季度指标如下:

  单位:元

  ■

  (2)公司铁精粉在生产量和销售量分别下降23.41%、34.24%的情况下,库存量出现19.07%的上升。请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存货管理政策及库存周转率,补充说明公司产销量数量下降,并与库存量不配比的主要原因。

  从市场需求情况来看,2018年铁矿石市场供过于求的趋势仍然持续。2018 年,国内铁矿石原矿产量7.63亿吨,同比下降3.1%;铁矿石进口量10.64亿吨,同比下降1.0%。铁矿石进口量和国内铁矿石产量双双下降,港口进口矿库存仍高达1.41亿吨,市场供需矛盾虽略有趋缓,但供过于需的趋势仍然没有改变。同时,2018年初,公司下属公司临淄宏达按照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停止生产工作,具体详见公司2018-017号公告。受临淄宏达停产的影响,公司2018年铁精粉生产量及销售量比去年分别下降23.41%和34.24%。

  根据公司《存货管理制度》规定:生产车间按照生产指令完成产品生产后,通知质计部对产品进行检验、入库、发售。各矿的产品仓储部门负责铁矿石、铁精粉的入库验收;铁矿石、铁精粉的仓储保管、安全管理;产品的装车;出入库产品的登记建帐,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2018年度期初库存为2.01万吨,2018年生产铁精粉23.51万吨,销售23.13万吨,期末库存2.4万吨,库存量比上年略有增加,为0.39万吨,库存周转率为3.83。期末库存数量合理。

  (3)请公司补充披露,在铁精粉生产量下降的情况下,矿产资源补偿费出现上升的原因。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规定,在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同时,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自此规定执行之日起,公司不再计提矿产资源补偿费,改交资源税。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下同)、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本地区资源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资源税。2018年末矿产资源补偿费实际未发生变化,但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15万元是由于将已计提未缴纳资源税合并计入该项目所致,公司已于2019年一季度缴纳了上述计提的资源税。

  (4)受地区政策影响,公司多家铁矿石子公司2018年出现阶段性停产情况。请公司结合停复工安排,补充披露临淄宏达、东平宏达、潍坊万宝等主要铁矿石公司的开工情况、铁矿石储量、产能保有量以及产能释放等生产信息。

  公司下属公司东平宏达和潍坊万宝因按照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于2016年1月起停止生产并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03、2016-004号公告。此后,由于上述两家公司铁矿石品味较低,开采成本高,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因此2018年度上述两家公司相关采选矿业务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2018年初,公司下属公司临淄宏达按照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停止生产工作,并于2018年4月恢复生产,具体详见公司2018-017号、2018-021号公告。

  随着铁矿石及铁精粉价格有所回升,东平宏达和潍坊万宝已经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在完成对相关生产设备及附件安全自查后,2019年3月,东平宏达和潍坊万宝相关采选矿业务已恢复生产。目前,东平宏达铁矿石储量9,634.9万吨,平均品位29.05%,设计产能200万吨;潍坊万宝铁矿石储量575.5万吨,平均品位29.58%,设计产能60万吨;临淄宏达铁矿石储量233.6万吨,平均品位43.76%,设计产能42万吨。

  (5)请公司结合2019年铁矿石行业的发展情况,补充披露2019年铁矿石业务的生产计划。

  2019年以来,国内铁矿石市场高位震荡。进入一季度后,进口矿市场主要受到澳洲飓风影响,铁矿石期货大幅走高,带动进口矿期货、国产矿价格上涨;4月份以来,巴西淡水河谷矿难事件后,其减产数量有所恢复,且澳洲飓风灾害等因素影响逐渐减弱,国内进口矿价格出现下调,且下跌幅度有所加大,普氏指数一度下跌至91.8美元;随着国内钢材市场震荡行情的影响,国内钢铁企业采购控价力度明显增加,大部分钢铁企业在铁矿石库存量比较宽松的情况下,继续提价采购的意愿不足,铁矿石市场整体处于横盘波动状态;进入5月份,国内主要矿种资源略有短缺现象,大部分矿石贸易商对后期市场持看涨心态,由此导致近期铁矿石市场呈现偏强上升走势。

  2019年,公司铁矿石业务的主要生产计划如下:东平宏达计划开采铁矿石120万吨,生产铁精粉30万吨;潍坊万宝计划开采铁矿石18.8万吨,生产铁精粉5万吨;临淄宏达计划开采铁矿石12万吨,采购铁矿石60万吨,生产铁精粉45万吨。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3.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公司贸易业务2018年产生营业收入24.55亿元,同比增长830%。请公司补充说明:(1)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定价方式、商品风险转移的时点及确认条件、公司主要承担的风险等信息。(2)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是采取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并说明采取该种结算方式的相关依据。(3)将2018年度大宗商品的交易量全部计入生产量和销售量以及贸易业务的营业成本全部计为库存成 本的准确性。(4)公司对最大供应商的依赖性较大,2018年采购额占比达到58.71%。请补充披露第一大供应商的名称与定价方式,以及前五名销售客户的名称及应收账款情况。

  回复:

  (1)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定价方式、商品风险转移的时点及确认条件、公司主要承担的风险等信息。

  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化工品和林产品三个类别的贸易业务。贸易经营模式采用自营模式,即公司自行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自主开拓下游客户渠道进行销售,利用自身资金优势、时间和地区差异赚取利润。

  由于煤炭、化工品和林产品的价格信息相对透明,公司的定价主要参考各大商务平台实时公布货物价格、水路运输价格、铁路运输价格,并结合自身资金优势和客户的具体需求与上下游客户进行协商定价,同时,与部分供应商通过预付款方式、与下游客户通过应收款账期方式提前锁定结算价格,价格锁定后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再变更。

  公司贸易收入确认政策规定,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贸易收入的实现,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客户提货后,贸易标的物运离所在第三方仓库或贸易标的物所在库位所属人变更为客户,公司取得产权转移交割单或者第三方仓库的仓单后,在与客户结算时确认收入,按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应收价款或协议价款的金额开具销售发票,确认贸易收入的具体金额。

  贸易业务中商品风险转移以货物交割时点为风险转移时点,货物交割凭证包括货权转移凭证、仓单交割凭证、提单交割凭证等。持有货物期间自行承担价格波动风险及资金、库存周转压力。公司通过严格审查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选取优质的供应商和客户,保持稳定的供应商及客户关系,以控制风险。公司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向供应商提前支付一定比例货款,对客户给予一定账期的方式,充分利用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产生的商品价差,通过时间和地区的差异最大限度的获取贸易的利润。

  (2)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是采取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并说明采取该种结算方式的相关依据。

  收入确认到底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有以下几点判断标准:

  ①企业是首要义务人;

  ②与商品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由谁承担和享有,如商品的价格变动风险与产品毁损的风险、产品滞销积压风险等如果无论最终客户是否接受该产品,企业都必须向供应商支付报酬,可按总额法核算;

  ③是否能够自主决定所交易的商品价格,或者能够改变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或者自行提供其中的部分服务;

  ④是否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

  ⑤是否承担了与产品销售及服务有关的主要信用风险。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明确了公司是首要义务人,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公司承担,货物交付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客户承担。公司贸易业务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各大商务平台实时公布的货物价格、水路运输价格、铁路运输价格,并结合自身优势和客户的具体需求与客户进行协商定价。公司拥有自主选择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交易中公司承担了与产品销售及服务有关的主要信用风险,因此,公司贸易业务是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

  (3)将2018年度大宗商品的交易量全部计入生产量和销售量以及贸易业务的营业成本全部计为库存成本的准确性。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主要包括煤炭、林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产销量情况分析表中,煤炭、林产品、化工品的生产量即采购量,而2018年末,贸易产品无存货库存,因此,交易量全部计入生产量和销售量,贸易业务的营业成本全部计为库存成本是准确的。

  公司分季度库存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4)公司对最大供应商的依赖性较大,2018年采购额占比达到58.71%。请补充披露第一大供应商的名称与定价方式,以及前五名销售客户的名称及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大宗商品行情的合理预判,提前与相关上下游客户锁定价格,签订相关购销合同,在需求量上涨时适时择机进行交割,公司与第一大供应商A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原则上参考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远近期商品价格数据,结合自身资金优势和客户的具体需求与上下游客户进行协商定价。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合计454,097,800.34元,主要为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期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上述应收账款已于2019年第一季度全部收回。

  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名称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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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意见:

  一、针对大宗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宏达矿业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及产权转移单据,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宏达矿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针对贸易收入,购入货物支付款项并获取产权转移单据及其他支持性文件后,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至企业,将相关货物销售给客户收到款项并开出产权转移单据及其他支持性文件后,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至客户;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产权转移单据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检查本年度重大或满足其他特定风险标准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分录的相关支持性文件;

  二、针对大宗贸易业务的存货、营业成本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成本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本年记录的采购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采购合同及产权转移单据,评价相关存货结转计入营业成本的数量、金额是否准确;

  3、检查存货进销存记录,核对财务入账的数量金额是否与存货台帐一致;

  4、查询相关网站上同类商品的价格,分析采购价格的波动是否合理。

  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4亿元。其中第一季度为-5.02亿元,第二季度为-3.04亿元。(1)请公司补充披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规模转负,并且集中于前两季度的主要原因。(2)请公司补充披露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子科目金额及主要原因。

  回复:

  (1)请公司补充披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规模转负,并且集中于前两季度的主要原因。

  2018年,公司管理层完成了届内换任工作,新的管理团队具有多年从事贸易业务的经验和过硬的专业素质。同时,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拥有了一批稳定的供应渠道以及一批优质的客户群体,公司依托现有稳定的供应渠道,不断寻求新的优质供应商,以确保供应体系的稳定、高效;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与新老客户的密切联络和深度沟通,不断了解和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建立稳定的忠实客户群体和销售渠道。以上这些宝贵的经验和资源为公司进一步开展贸易业务提供了保障。鉴于此,公司相关下属公司陆续开展了相关贸易业务,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化工品和林产品三个类别的贸易业务,经营模式采用自营模式,即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自主开拓下游客户渠道进行销售,公司通过对大宗商品行情的合理预判,提前与相关上下游客户锁定价格,签订相关购销合同,在需求量上涨时适时择机进行交割。因此公司主要通过预付货款方式进行采购,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共计6.34亿元,上述款项大多用于相关贸易业务;同时,公司相关应收账款因未到账期,所以尚未收回,受到上述两个方面原因的综合影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规模转负,并且集中于前两季度。

  (2)请公司补充披露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子科目金额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分析宏达矿业季度报表相关的工作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了解宏达矿业的经营状况,并识别我们的审计风险领域。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二、公司财务数据层面

  5.公司资产结构。(1)公司2018年末的负债规模为10.8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达到10.08亿元,请补充披露主要通过流动负债补充资金需求的考虑及合理性。(2)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为1.38亿元,同比变动比例为-86.04%。请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大规模萎缩的主要原因。(3)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规模为3.0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为1.0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未来还款安排。(4)公司应付利息规模从212万元上升至3046万元,同比增长1334%,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从156万元升至2138万元。但公司短期借款在规模上未发生较大变动。请公司补充披露短期借款与应付利息的变动情况不成配比的主要原因。

  回复:

  (1)公司2018年末的负债规模为10.8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达到10.08亿元,请补充披露主要通过流动负债补充资金需求的考虑及合理性。

  公司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报告期内将前期用于对参股公司股权投资的长期负债转入至流动负债科目所致;另一方面用于拓展能源矿产品、林产品及化工品贸易渠道,开拓新的客户群体、销售渠道和业务范围,实现贸易收入24.55亿元,同比增加830.10%,推动了公司贸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增长。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03%,资产负债率较低。

  (2)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为1.38亿元,同比变动比例为-86.04%。请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大规模萎缩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下属公司陆续开展了煤炭、化工品和林产品三个类别的贸易业务,经营模式采用自营模式,即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自主开拓下游客户渠道进行销售,公司通过对大宗商品行情的合理预判,提前与相关上下游客户锁定价格,签订相关购销合同,在需求量上涨时适时择机进行交割。因此公司主要通过预付货款方式进行采购,而应收账款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回款账期,是导致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末贸易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已在2019年一季度全部收回。

  (3)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规模为3.0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为1.0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未来还款安排。

  公司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未来的还款安排如下:(1)关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公司一方面将于相关借款到期日前与相关债权方进行协商续贷事宜;另一方面,通过提前准备资金用于偿还到期未续贷的借款。(2)关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公司按照融资租赁款到期日进行逐笔支付。

  (4)公司应付利息规模从212万元上升至3046万元,同比增长1334%,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从156万元升至2138万元。但公司短期借款在规模上未发生较大变动。请公司补充披露短期借款与应付利息的变动情况不成配比的主要原因。

  公司应付利息增加主要是由于正与相关借款单位积极协商签订展期或续贷事宜,相关利息在报告期内计提后延期进行支付。

  单位:元

  ■

  会计师意见:

  一、针对货币资金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资金运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取得公司银行开户清单并检查未发现存在帐外账户未入账情况;

  3、取得所有银行对账单与账面进行核对一致;

  4、对银行函证进行独立发函,所有回函直接由被函证银行快递至我所办公所在地或者由审计人员直接前往银行进行现场函证;

  5、对货币资金抽查了大额发生收支情况,并抽取发生额较频繁的账户进行双向资金检查。

  二、针对借款及应付利息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筹资流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企业信用报告(贷款卡)信息,与账面借款信息进行核对;

  3、对借款期末余额进行函证,所有回函直接由被函证单位快递至我所办公所在地;

  4、检查借款合同及其对应的质押、保证合同,核对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利率等信息与企业借款台帐是否一致;

  5、检查本期新增、减少借款本金的银行单据,及本期归还利息的银行单据,与企业账面进行核对;

  6、根据借款利率及期限,复核企业应付利息测算是否正确。

  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相关科目变动与实际情况相符。

  6.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变动。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规模由上年的632万元增长至5.67亿元。(1)公司银行承兑票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达到4.24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票据结算比例较大的原因、票据贴现的操作流程及财务费用,终止确认的主要依据。(2)公司一年内新增的应收账款规模达到5.47亿元,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20.7%。请公司结合账款结算政策,补充说明应收账款规模急剧扩大的合理性。(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规模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7.40%。请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单位名称,公司2018年与之分别产生的营业收入金额、应收账款规模、付款平均周期,并核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公司对应收账款采取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1年内1%,1-2年5%,2-3年15%,3年以上20%。请公司结合历史回款情况,说明上述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回复:

  (1)公司银行承兑票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达到4.24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票据结算比例较大的原因、票据贴现的操作流程及财务费用,终止确认的主要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下属公司陆续开展了相关贸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4.55亿元,比上年度增加了830.10%。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是贸易较为常见的结算方式之一,由于销售收入大幅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也相应增加。公司收到客户转来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安排,直接背书支付给供应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需要兑现的,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兑现业务。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2)公司一年内新增的应收账款规模达到5.47亿元,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20.7%。请公司结合账款结算政策,补充说明应收账款规模急剧扩大的合理性。

  公司通过对大宗商品行情的合理预判,提前与相关上下游客户锁定价格,签订相关购销合同,在需求量上涨时适时择机进行交割,利用公司资金实力优势,通过对供应商进行提前支付一定比例货款,对客户给予一定账期的方式,充分利用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产生的商品价差,通过时间和地区的差异最大限度的获取贸易的利润。2018年度,公司贸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4.55亿元,比上年度增加了830.10%,由于2018年末相关应收账款未到合同所约定的收款期,故一年内新增应收账款5.47亿元,上述新增应收账款均已在2019年第一季度全部收回。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规模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7.40%。请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单位名称,公司2018年与之分别产生的营业收入金额、应收账款规模、付款平均周期,并核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单位:元

  ■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与相关交易对象签署协议时,对交易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了核查,经核实,上述交易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公司对应收账款采取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1年内1%,1-2年5%,2-3年15%,3年以上20%。请公司结合历史回款情况,说明上述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公司铁矿石选矿及铁精粉销售业务由供销部统一负责,子公司只负责生产和出货。公司的销售客户主要是周边钢铁企业和铁矿石贸易商,销售价格在综合考虑国内外铁矿石价格走势的基础上,主要参考同处山东地区的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的报价,并根据铁精粉品位、杂质含量和客户关系等因素,和客户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对铁矿石贸易商通常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进行销售,对钢铁企业会综合评价合作关系和信用情况后,再确定是采用先款后货还是赊销的方式销售。公司2018年底大宗贸易业务产生应收账款已在2019年一季度全部收回。根据目前回款情况,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1年内1%,1-2年5%,2-3年15%,3年以上20%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会计师意见:

  一、针对应收票据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取得被审计单位“应收票据备查簿”,相关信息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2、检查至审计时已兑现或已贴现应收票据的相关收款凭证;

  3、对票据进行盘点,将盘点金额倒轧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与资产负债表日余额进行核对;

  4、索取大额票据涉及的销售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和产权交割单等原始交易资料并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无交易实质的票据;

  二、针对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应收账款、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本年记录的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及产权转移单据,检查会计入账时点、入账金额的准确性;

  3、对余额及发生额较大应收账款进行独立函证,所有回函直接由被函证单位快递至我所办公所在地或者由审计人员直接前往被函证单位进行现场函证;

  4、对应收账款发生额及余额进行分析性程序;

  5、对余额及发生额较大应收单位,通过网络查询相关工商信息,核对重要信息,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获取外部律师针对重要客户是否属于关联方的核查报告;

  7、检查被审计期间及期后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大额客户回款的银行回单;

  8、复核公司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及一贯性;

  9、检查应收账款账龄的准确性;

  10、复核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也没有发现未披露的关联交易,相关科目变动与实际情况相符。经核查,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5.36亿元,期后均已收回。

  7.预付款项。公司预付款规模达到3.1亿元,较上年4986万元变动明显。同时,向前五名预付款的金额总计3.08亿元,占比达到99.44%。请公司补充披露预付款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以及结合采购模式、订单情况、前五名预付款对象和前五名供应商的对比情况,补充说明预付款项支出的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4.55亿元,比上年度增加了830.10%,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0.55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2.71%;其中向前五名供应商预付款项的期末余额为1.46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89%,预付款项随营业收入的增加而相应增加。2018年末已签订未供货的采购合同约6.46亿元,支付预付款3.08亿元,上述预付款项所涉及的合同已在2019年第一季度履行完毕。采用预付款方式进行采购,符合相关贸易行业的商业逻辑。

  公司前五名预付款对象和前五名供应商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

  ■

  会计师意见:

  针对预付款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采购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抽样查看预付账款相对应的采购合同条款、支付凭证及其他支持性文件;

  3、检查预付账款账龄的准确性;

  4、查看预付账款所对应的货物的期后入库情况;

  5、对余额较大预付款项进行独立函证,所有回函直接由被函证单位快递至我所办公所在地。

  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预付款项的变动与实际情况相符。

  8.应付账款。公司应付账款的结构与其他公司呈现明显差异。(1)公司1年内的应付账款规模从1961万元上升至3364万元,变动比例与营业收入变动不成配比,请公司补充说明原因。(2)公司1至2年应付账款期初余额为2522万元,2至3年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336万元。该账龄内的应付账款在本年度内支付比例较小,请公司补充说明未予支付的原因。(3)公司3年以上应付账款的规模从3469万元上升至5849万元,占应付账款总规模近50%。请公司补充披露应付账款长期未予结算的主要原因。

  回复:

  (1)公司1年内的应付账款规模从1961万元上升至3364万元,变动比例与营业收入变动不成配比,请公司补充说明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30.1%,占营业总收入的92.92%,公司利用资金实力优势,通过对供应商进行提前支付一定比例货款,对客户给予一定账期的方式,通过公司专业的团队,充分利用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产生的商品价差,通过时间和地区的差异最大限度的获取贸易的利润。因此,公司贸易业务主要付款方式为预付货款,少量为应付账款,导致营业收入变动比例与应付账款变动比率不成配比。

  (2)公司1至2年应付账款期初余额为2522万元,2至3年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336万元。该账龄内的应付账款在本年度内支付比例较小,请公司补充说明未予支付的原因。

  公司下属公司东平宏达、潍坊万宝因按照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于2016年1月起停止生产并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03、2016-004号公告。此后,由于上述两家公司铁矿石品味较低,开采成本高,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报告期内,上述两家公司相关采选矿业务处于停产状态,工程项目暂停,应付账款支付较慢,2019年恢复生产后,已陆续进行支付。

  (3)公司3年以上应付账款的规模从3469万元上升至5849万元,占应付账款总规模近50%。请公司补充披露应付账款长期未予结算的主要原因。

  公司下属公司东平宏达、潍坊万宝因按照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于2016年1月起停止生产并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03、2016-004号公告。此后,由于上述两家公司铁矿石品味较低,开采成本高,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报告期内,上述两家公司相关采选矿业务处于停产状态,工程项目暂停一直未验收结算,同时,近两年应付账款支付比例较少,导致欠款周期较长。

  会计师意见:

  针对应付款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采购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长期应付款形成的原因;

  3、检查应付账款账龄的准确性;

  4、对余额及发生额较大应付账款进行独立函证,所有回函直接由被函证单位快递至我所办公所在地。

  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付账款的变动与实际情况相符。

  9.存货金额。公司2018年末存货账面金额为3149万元,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两部分构成。请公司补充披露:(1)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主要明细。铁矿石商品请补充披露原材料与库存商品的确认方式与结转条件。(2)存货金额与营业收入变动不成配比的主要原因。(3)2018年度未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及合理依据。

  回复:

  (1)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主要明细。铁矿石商品请补充披露原材料与库存商品的确认方式与结转条件。

  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主要明细如下表列示,原材料主要为公司用于生产所必备的相关备品备件,库存商品主要为公司主要产品铁精粉。

  单位:元

  ■

  原材料与库存商品的确认方式与结转条件为:潍坊万宝自产的铁矿石全部计入库存商品,根据月度铁精粉生产计划,将计划内铁矿石转入原材料,办理出库手续,计划外的铁矿石仍在库存商品核算;其他生产铁矿石产品的下属公司自产及外购铁矿石全部计入原材料,生产的铁精粉全部计入库存商品。

  (2)存货金额与营业收入变动不成配比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年度存货均为铁精粉板块产生,而铁精粉板块营业收入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5.70%,2018年末,贸易业务中存货均已完成销售,无存货库存,因此存货金额与营业收入变动不成配比。

  (3)2018年度未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及合理依据。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18年末,公司委托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潍坊万宝、临淄宏达、东平宏达三个下属公司存货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万隆评咨字(2019)第60023号、万隆评咨字(2019)第60024号、万隆评咨字(2019)第60025号存货价值分析咨询报告,存货可变现净值均高于存货账面价值,均不需要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会计师意见:

  针对存货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采购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本年记录的采购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采购合同及产权转移单据等证明文件,评价相关存货结转时点、数量、金额是否准确;

  3、实质性分析程序;

  4、实施监盘程序,检查期末存货的数量及状况;

  5、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对存货进行减值测算。

  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公司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无形资产。公司采矿权与探矿权的期初账面价值分别为2.37亿元与600万元。(1)2018年度未对采矿权进行摊销和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主要原因,并说明会计处理依据。(2)公司2018年对探矿权予以处置,请公司补充披露探矿权的基本情况、购买价格、公司对探矿权的使用情况、予以处置的主要考虑及定价依据。

  回复:

  (1)2018年度未对采矿权进行摊销和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主要原因,并说明会计处理依据。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探矿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采矿权采用产量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2018年度,公司下属公司采矿业务处于停产状态,铁矿石产量为0,所以2018年度未对采矿权进行摊销。

  2015年,公司委托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长期投资所涉及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对涉及的采矿权计提了减值准备。

  2018年公司委托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临淄宏达、东平宏达、潍坊万宝三个下属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万隆评咨字(2019)第60020号、万隆评咨字(2019)第60021号、万隆评咨字(2019)第60022号部分资产价值分析咨询报告,各采矿权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不需要对采矿权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2018年对探矿权予以处置,请公司补充披露探矿权的基本情况、购买价格、公司对探矿权的使用情况、予以处置的主要考虑及定价依据。

  2011年3月,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大地注浆堵水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山地区多金属普查探矿权转让合同》,经双方协商,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507.6875万元的价格购得了凤凰山地区多金属普查探矿权。2013年5月7日,临淄宏达正式取得“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山矿区铁铜矿勘探”探矿权,取得勘查许可证号为:T37120081002015738,有效期自2013年5月7日至2014年6月30日,勘查单位为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探矿权首设面积为1.03km2。临淄宏达于2014年5月对凤凰山探矿权进行了延续,该探矿权勘查阶段由详查转为勘探,取得勘查许可证号为:T37120081002015738,有效期为2014年7月8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底,临淄宏达再次向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报送材料准备延续探矿权使用期限,但由于政策变化,相关政府部门未对本次探矿权延期申请进行批准,此后,公司就此事项向多部门进行询函和了解情况,但均未获得回复。据此,由于在报告期内,上述探矿权期限已经到期,申请延期未果,故凤凰山地区探矿权已灭失,公司在无形资产项目中本期减少金额进行了列示。

  会计师意见:

  针对无形资产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原件及有关协议和董事会纪要等文件、资料,查看无形资产是否归属于被审计单位、审计期间是否属于受益期间;

  3、检查无形资产摊销政策;

  4、测算无形资产摊销的准确性;

  5、结合无形资产的现状及减值迹象的判断,对无形资产减值进行检查;

  6、获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于长期资产的评估咨询报告,复核报告测算数据未见异常情况,根据该报告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公司已充分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1.三费情况。(1)公司销售费用中,未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请公司确认销售费用的列示是否正确,如果存在遗漏,请予以补充更正。(2)公司管理费用中,出现存货盘亏104万元。请公司自查是否存货盘亏的主要原因、责任人以及赔偿情况,并核实公司内部管理上是否存在缺陷,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3)公司2018年中介机构服务费从793万元下降至138万元,与公司2018年出现多笔诉讼的情况不符。请公司说明中介机构服务费下降的原因。

  回复:

  (1)公司销售费用中,未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请公司确认销售费用的列示是否正确,如果存在遗漏,请予以补充更正。

  公司业务团队的主要人员在公司担任其他相关管理工作,其工资等职工薪酬列入公司管理费用。同时,公司其他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全年合计金额为97.52万元,数额较小,为与去年口径保持一致,遵循一贯性原则,销售人员工资统一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2)公司管理费用中,出现存货盘亏104万元。请公司自查是否存货盘亏的主要原因、责任人以及赔偿情况,并核实公司内部管理上是否存在缺陷,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公司存货盘亏是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的结果。主要原因如下:

  ①公司下属公司潍坊万宝铁精粉前期入库时水分含量较大,存货的水分减少使得含水率下降,公司期末盘点时对其进行了重新测算;

  ②公司铁精粉存货的储存方式为室外堆场,因此,存货出现自然损耗的情形;

  ③公司在年末对存货进行盘点时,经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协商,最终按照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对存货的账面价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3)公司2018年中介机构服务费从793万元下降至138万元,与公司2018年出现多笔诉讼的情况不符。请公司说明中介机构服务费下降的原因。

  2018年度,公司中介服务费下降的原因如下:

  ①公司2017年度为业务转型及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标的,雇佣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进行了大量的尽调和考察工作,由此产生了较高的中介费用。

  ②2018年,公司针对所涉及的诉讼事项,聘请专业的法务顾问进行跟踪,其费用在职工薪酬中核算。

  ③公司与常年法律顾问律所签订了相关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诉讼费用以公司相关涉诉案件的审判结果为依据计算,由于2018年公司相关涉诉案件尚在审理中,尚未结案,相关诉讼费用无计算依据,因此公司未在年报中计提相关费用。

  会计师意见:

  针对费用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2018年每月工资表,与账面相关科目进行核对,检查工资入账的准确性;

  3、计算分析主要项目发生额,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4、获取大额费用合同,检查费用入账的合理性、准确性;

  5、结合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银行存款未达账项等科目的审计,检查是否存在应计未计费用的情况。

  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2018年与2017年保持费用口径一致的前提下,将销售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

  三、公司运营层面

  12.子公司管理情况。(1)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平宏达)因当地安全生产要求,自2016年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但该公司2018年产生营业收入3950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的主要原因。(2)东平宏达2018年末净资产为-1.15亿元,净利润为-565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东平宏达出现较大亏损的主要原因,以及公司未来对东平宏达的经营安排。(3)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尚处于停产状态,但产生了净利润287.13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净利润产生的原因。(4)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与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同为从事铁矿石开采的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82亿元和4.7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26万元和1.1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两家公司经营效率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5)公司在2018年新设淄博鑫南矿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新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新设多家公司的主要原因。

  回复:

  (1)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平宏达)因当地安全生产要求,自2016年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但该公司2018年产生营业收入3950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公司下属公司东平宏达采选矿业务自2016年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报告期内,东平宏达销售了部分铁精粉库存,实现营业收入500万元,同时,开展了化工品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400万元,出售废石及废铁实现收入约50万元,与信息披露采选矿业务停产未有不一致情况。

  (2)东平宏达2018年末净资产为-1.15亿元,净利润为-565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东平宏达出现较大亏损的主要原因,以及公司未来对东平宏达的经营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东平宏达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3,474万元,矿井排水及养护费1,222万元,职工薪酬800万元全部转入管理费用,是导致东平宏达亏损的主要原因。2019年3月,东平宏达已恢复生产。东平宏达铁矿石储量9,634.9万吨,平均品位29.05%,设计产能200万吨,2019年计划开采铁矿石120万吨,生产铁精粉30万吨。

  (3)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尚处于停产状态,但产生了净利润287.13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净利润产生的原因。

  公司下属公司潍坊万宝2017年开展了有色金属贸易业务,并与相关供应商签订了有色金属采购合同,但此后由于供应商原因,相关合同未能完全履行,从而构成实质违约,因此相关供应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报告期内向潍坊万宝支付了违约金,从而使得潍坊万宝在2018年实现了净利润287.13万元。

  (4)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与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同为从事铁矿石开采的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82亿元和4.7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26万元和1.1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两家公司经营效率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

  公司参股公司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淄宏达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三家单位联合发起,于2001年4月组建成立的矿山企业。公司开采的王旺庄矿床是山东金岭铁矿区地质储量最大,矿石质量最好的矿床之一。地质总储量5,600万吨,矿石含铁品位51.65%,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200万吨。

  临淄宏达南金召矿区采矿权设立于1992年,设计产能为42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401平方千米,平均品位43.76%。东召口东铁矿采矿权设立于2014年,矿区面积为1.0961平方千米,东召口东铁矿尚未开采。

  2018年临淄宏达主要从事选矿业务,金鼎矿业主要从事采矿业务,无选矿业务,因此,临淄宏达与金鼎矿业在业务经营上不具有可比性。

  (5)公司在2018年新设淄博鑫南矿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新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新设多家公司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新设淄博鑫南矿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新公司主要为了拓展能源矿产品、林产品及化工品贸易渠道,开拓新的客户群体、销售渠道和业务范围,推动公司贸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稳步增长。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13.业绩补偿履行情况。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在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业绩补偿承诺,至今未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已就该事项提起诉讼。请公司补充披露诉讼的具体进展,淄博宏达对于业绩承诺的履行安排,公司利益是否受到影响。

  回复: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公司已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淄博市中院于2016年8月15日向公司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关于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及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和公司的具体诉讼请求等内容详见公司2016-053号、2016-062号、2017-045号公告。

  2018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淄博市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6)鲁03民初231号。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具体判决情况详见公司2018-012号公告。2019年1月,公司收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18)鲁民终2026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上诉的请求,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10号公告。

  鉴于本次公司起诉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项已经山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公司胜诉,因此上述事项对公司损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目前,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于诉讼事项处于轮候冻结状态,存在被执行变卖的风险,公司将尽快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维护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公司利益未受到影响。

  14.股东股份高比例质押情况。截至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八位股东所持的股份全部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1)请补充披露前十大股东中,股份被冻结的主要原因。(2)请控股股东补充披露目前涉及诉讼的情况及进展情况。(3)控股股东场内及场外质押的股数占比以及未来一年内股份质押即将到期的金额情况。(4)上海晶茨目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高比例质押公司股份的主要用途。

  回复:

  (1)前十大股东中,股份被冻结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因涉及民间借贷及金融合同纠纷,其所持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分别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予以司法轮候冻结。相关内容参见公司2018-009号、2018-054号、2018-071号及2019-007号公告。

  股东崔之火先生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其所持公司31,478,744股股份分别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司法轮候冻结。相关内容参见公司2018-009号、2018-054号公告。

  股东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因涉及诉讼事项,其所持公司11,143,058股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除此之外,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圣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德琦、孙利及温晓宁五位股东所持股份系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取得,具体情况如下: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19,971,887股,质押股数19,971,887股;上海圣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11,482,582股,质押股数11,482,582股;王德琦持股数8,321,619股,质押股数8,321,619股;孙利持股数7,514,658股,质押股数7,489,458股;温晓宁持股数6,241,214;质押股数6,241,214股。鉴于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东非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此,公司对其质押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和用途尚不知晓。

  (2)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目前涉及诉讼的情况及进展情况

  ■

  (3)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场内及场外质押的股数占比以及未来一年内股份质押即将到期的金额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合计持有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19%,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35,132,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8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场内质押数量为43,459,80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16%,场外质押数量为91,672,6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7.83%。截至目前,上海晶茨所质押的135,132,406股股份已到期,正处于展期中。

  (4)上海晶茨目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高比例质押公司股份的主要用途

  上海晶茨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展会务服务,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上海晶茨股权质押融资借款主要用于: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归还部分股权质押贷款及支付相应利息、上海晶茨的日常开支等。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15.导致保留意见的诉讼事项。公司因存在11个未决诉讼,公司有多个诉讼至今未收到法院的正式送达文书,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得上述诉讼事项的其他信息及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纠纷,公司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请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1)上述11个诉讼涉及的诉讼事由、发生时间、诉讼金额、具体进展。(2)公司对于上述诉讼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具体安排。(3)请公司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潜在诉讼纠纷,如有,请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

  回复:

  (1)上述所述11个诉讼涉及的诉讼事由、发生时间、诉讼金额、具体进展如下:

  ■

  (2)公司对于上述诉讼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具体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上述诉讼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定期通过各种途径查询公司涉及的各项诉讼,建立《诉讼事项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诉讼事项的登记、处理、反馈、跟踪等相关工作,加强了对相关诉讼事项的管理。同时,公司已聘请了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项,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上述诉讼尚在审理中,如后续有相关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请公司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潜在诉讼纠纷,如有,请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

  公司除上述11起未决诉讼外,还有2起诉讼未收到相关诉讼材料,但公司经查询获取了相关信息,并已经在相关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潜在的诉讼纠纷。

  ■

  会计师意见:

  针对诉讼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相关的审计程序:

  1、询问管理层和被审计单位内部、外部其他人员、包括询问被审计单位的法律顾问;

  2、复核法律费用账户记录;

  3、向律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函证,并由被函证律师事务所回函直接快递至我所办公所在地;

  4、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网站上查询宏达矿业涉及的其他案件纠纷信息;

  5、获取律师事务所针对大额诉讼的专项说明。

  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16.行政处罚调查情况。2018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公司补充披露该事件的具体进展以及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回复:

  截至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调查工作尚在进行,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待调查工作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工作,旨在对宏达矿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发表意见。我们阅读了宏达矿业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宏达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时从宏达矿业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截至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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