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3
债券代码:113510 债券简称:再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10 转股简称:再升转股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再升科技”)遵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对外信息报送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18年11月8日至 2019年5月8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9年5月2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2018年11月8日至2019年5月8日),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核查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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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及公司核查,上述人员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安排,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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