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25日 08:55 中国证券报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9-036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公司总部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希勇先生主持;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李伟先生、吴玉祥先生、郭德春先生、赵青春先生、蔡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顾士胜先生、周鸿先生、孟庆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靳庆彬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刘健先生、贺敬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酬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买董事、监事、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向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州煤业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0议案名称:关于储架式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3.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2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4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5议案名称:债券形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6议案名称:付息、兑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7议案名称: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8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9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10议案名称: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11议案名称:上市交易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12议案名称: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1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第8至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第4、5、7、9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

  有关上述各议案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9年3月29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该等披露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本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

  就本公司所知,本次股东大会上,概无股东有权出席会议但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亦无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须放弃表决权的股东。

  三、 律师鉴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杰、孙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9-037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和2019年度第二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和市场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总额10%的H股股份。若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

  收件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王巍

  邮政编码:273500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⒉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537-5383311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537-5933958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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