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19年05月25日 08:54 中国证券报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9-048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或“金贵银业”)于2019年5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48号《关于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我公司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对关注函所询问题,公司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说明将你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事项对外披露的原因及合规性。

  公司回复: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控股的湖南金和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和贵”)于2019年5月9日分别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签署财务顾问协议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当地媒体也参与了现场签约仪式并在当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宣传报道,公司本着信息披露公平的原则,自愿性披露了控股股东签订框架协议的内容。

  公司认为上述事项属于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影响重大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五章第一节5.1.2本节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本指引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五章第一节5.1.26条款(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应当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规定。

  2、金和贵与长城资产签署的协议中约定,在长城资产或其引入的投资方出资11.7亿元帮助金和贵完成矿业收购债务重组后分5年支付。请补充说明上述金和贵矿业收购事项对你公司的具体影响,并说明上述出资是否与你公司有直接关系。

  公司回复:通过与长城资产合作,能够解决上述金和贵矿业收购事项中控股股东资金流动性紧张的问题,同时能帮助控股股东恢复融资担保能力,因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进行了大量的个人信用担保,截止2018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为公司进行个人信用担保金额共计20.55亿元,金和贵对公司无担保事项。

  因此,金和贵与长城资产和农业银行分别签署上述协议,虽然对公司融资有较大影响,但上述长城资产方面的这笔出资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3、金和贵与农业银行签署的协议中约定,农业银行在信贷政策条件下,为金和贵提供15亿元等值意向性融资额度。同时,农业银行为金和贵提供其他融资需求,融资业务包括中短期信用产品7亿元、中长期贷款品种8亿元。请补充说明上述事项对你公司的具体影响,上述事项是否与你公司存在直接关系,金和贵是否承诺将上述融资款项供你公司使用或为你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等。

  公司回复:公司受控股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以及国内金融去杠杆的影响,融资能力受到一定的影响,部分银行出现抽贷断贷的情况,其中有部分银行对控股股东及其控股的公司也出现了抽贷断贷的情况,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暂无平仓风险。因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进行了大量的个人信用担保,截止2018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为公司进行个人信用担保金额共计20.55亿元(具体明细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金和贵与农业银行签订融资意向性协议,在协议条款落实之后能帮助公司控股股东恢复个人信用融资担保能力,同时解决公司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问题。解决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问题之后,有助于解决银行对公司的抽贷断贷的情况,提升公司银行授信额度。

  上述事项属金和贵内部事务,与公司不存在直接关系,金和贵亦未承诺将上述融资款项供我公司使用或为我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等事项。

  4、请补充说明上述金和贵融资事项是否需要你公司提供担保,或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需要以其所持你公司股份进行担保,若需要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是否将对你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回复:上述金和贵融资事项不需要我公司提供担保,也无需公司控股股东以其所持我公司股份进行担保。

  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无。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9-04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2019年5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永贵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3,990,7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353,899,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91,3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5%。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91,3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5%。

  (5)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

  (二)、持有公司总股数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中明、旷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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