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19年05月25日 08:54 中国证券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或“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关于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66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年报问询函的全文公告如下: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各类汽车及底盘46.24 万辆,同比下降9.08%。请公司结合细分车型主要产品的优劣势、行业整体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报告期内销量下滑的主要原因。

  2.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乘用车业务毛利率4.12%,较上年减少7.13 个百分点。报告期内乘用车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为43.49%,较上年增加9.27 个百分点。乘用车工厂产能利用率45.03%。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乘用车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2)乘用车业务成本占比提高的主要原因;(3)乘用车工厂的主要构成情况、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并结合公司主要产品、近三年产能及利用率情况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乘用车工厂产能利用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及后续的改善措施。

  3.根据年报及前期信息披露,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从2015 年的83.56%下降至2018 年的54.65%。请公司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逐年下滑的具体原因。

  二、关于公司业绩情况

  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母净利润-7.86 亿元,同比下降282.02%;扣非后净利润-18.77 亿元,同比下降1,915.50%。请公司结合业绩情况,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4.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发生资产减值损失8.81 亿元,同比增长125.36%。其中,坏账损失3.77 亿元,同比增长65.45%。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坏账损失同比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2)分项列示报告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主要欠款方、形成原因、时间、业务背景、账龄、减值迹象及其出现时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依据,并说明公司前期坏账损失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15 亿元,

  同比增长492.31%,计提减值损失的固定资产主要是专用模具;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86 亿元,同比增长398.99%,计提减值损失的无形资产全部为专有技术。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的专用模具的主要情况与减值依据,并说明前期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2)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的专有技术的主要情况与减值依据,并说明前期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公司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销售佣金发生额分别为-1.62 亿元和2.13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7 年度销售佣金发生额为负的具体原因;(2)2018 年度销售佣金发生额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7.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投资收益-8,760.71 万元,较上期发生额减少3.05 亿元,主要系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负数金额较大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主要被投资单位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并结合其经营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

  8.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21.31 亿元,研发费用14.41 亿元,研发投入资本化比率32.40%。请公司结合公司具体的资本化标准、主要研发项目、近三年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及资本化比率、同行业其他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及其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公司资产情况

  9.根据年报及前期信息披露,2014 年至2018 年,公司短期借款由4.15 亿元增长至36.03 亿元,长期借款由8.60 亿元增长至48.88 亿元。公司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71.10%,处于行业较高水平。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经营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行业特点、主营业务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债务结构的合理性。

  10.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3.73 亿元,同比增长39.36%,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新能源补贴款增加所致。其中,新能源汽车补贴款账面余额61.65 亿元,且没有对该部分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结合新能源汽车补贴款金额、账龄结构、前期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没有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1.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1.49 亿元,同比增长33.39%。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主要原因。

  12.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93.56 亿元,受限货币资金余额31.74 亿元,其中包括不能随时支取的结构性存款及存单24.15 亿元。请公司分项列示上述结构性存款及存单的主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金额、期限、利率、受限的具体原因等,并说明公司在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情况下,仍进行大额借贷的主要原因。

  四、关于公司现金流情况

  13.根据年报及前期信息披露,2016 年至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50 亿元、-66.63 亿元、-34.54 亿元,累计净流出104.67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经营性现金流连续三年大额净流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4.根据年报及前期信息披露,2016 年至2018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3.15亿元、-3.47亿元、-37.46亿元,累计净流出54.08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主要投资项目和资金投入情况,说明近三年投资性现金流大额净流出的主要原因;(2)结合主要投资项目的经营和盈利情况,说明相关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5月31日之前,按要求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以上为年报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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