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的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的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2019年05月25日 08:54 中国证券报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的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22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的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7,028,648.40元及相应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2018年11月09日披露了公司就与武汉普天云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储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4)。

  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收到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8)苏0507民初6121号),现将判决结果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判决结果

  (一)被告武汉普天云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储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7,236,412.36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79,463元,合计款项人民币7,315,875.36元。

  (二)除了第一项付款义务外,被告上海储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还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9,382,773.04元。

  (三)被告上海储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3万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若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2,51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用人民币137,510元,由原告负担17,607元,被告上海储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19,903元(其中63,011元部分由被告武汉普天云储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苏0507民初6121号)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23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5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下午13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二期生产用房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投资建设二期生产用房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2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5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24日下午15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二期生产用房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投资建设二期生产用房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25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二期生产用房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期生产用房工程

  ●      投资金额:投资预算金额为2.39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已对该投资项目进行了分析,已取得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但还未签订各项工程合同,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各项协调问题、施工环节、项目建设期及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

  一、 概述

  (一)投资项目的概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拿到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5012018CR0121),取得苏相国土2018-WG-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和长远发展目标,公司将在该地块建设投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期生产用房工程,用于建设生产贴装高端电子线路板项目;本次投资建设的生产用房工程项目只是该地块的首期工程项目,该地块后续工程项目具体投资方案尚在规划中,公司会依据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二期生产用房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在预算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名称: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期生产用房工程

  (二)投资项目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中市路西、春兴路南苏相国土2018-WG-7号地块

  (三)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用于建设生产贴装高端电子线路板项目

  (四)投资项目的金额:投资预算金额为2.39亿元,工程投资预算内容包括土建工程、道路绿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其他杂项工程。

  (五)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其他资金。

  (六)投资项目的核准批复:公司已取得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二期生产用房的工程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能够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各功能的合理布局,扩大生产产能的发展空间,整合技术研发力量,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四、存在的风险

  公司已对该投资项目进行了分析,已取得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但还未签订各项工程合同,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各项协调问题、施工环节、项目建设期及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

  公司将授权董事长在预算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同时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管理项目进度,逐步投入资金,降低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易德龙 苏州 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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