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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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推举董事林立先生主持,于2019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表决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提名董事林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其委员具体如下:
1. 审计委员会成员:齐大宏先生、林立先生、米旭明先生;提名齐大宏先生为主任委员。
2.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成员:林立先生、潘宁女士、李葛卫先生;提名林立先生为主任委员。
3.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米旭明先生、林立先生、齐大宏先生;提名米旭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4. 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潘宁女士、林立先生、李葛卫先生;提名潘宁女士为主任委员。
以上各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经理层队伍建设,聘任如下高级管理人员:
林立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林立先生已获取证券公司高管资格批复(藏证监发〔2019〕47号);
雷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雷杰先生已获取证券公司高管资格批复(藏证监发〔2019〕92号);
翟效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翟效华先生已获取证券公司高管资格批复(藏证监发〔2019〕52号);
陈彬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陈彬霞女士已获取证券公司高管资格批复(苏证监机构字〔2016〕266号)。
拟聘任温雪斌先生为首席风险官,待温雪斌先生获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并在完成向监管部门任职备案程序后正式履职。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董事会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包销资金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公司实际情况,申请20,000万元资金额度用于可转债项目包销及公司保荐承销的可转债项目,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组织架构作出以下调整:
1. 信息技术部更名为金融科技中心;运营管理部更名为运营管理中心;
2. 互联网金融部、客户管理中心划归至金融科技中心;证券金融部、机构业务中心划归至财富管理中心;固定收益事业部、资本市场部划归至投资银行事业部;
3. 人力行政中心调整为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两个一级部门;
4. 新设一级部门金融同业部和研究所;
5. 撤销基金业务部;
6. 内核部由合规总监分管调整至首席风险官分管。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江门房产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年8月18日,公司与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固定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拥有的五邑城二层商铺、地下二层车库等九项资产按评估值18,235,895元作价转让给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截止目前,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全部支付完成固定资产转让款项。
根据工商部门的审批流程,公司经营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关于转让江门市蓬江区文华苑9幢109室和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二街5座之三605室两套房产的具体申请报批事项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房产转让所签订的有关资料仅作为提供给不动产权登记部门用于办理以上两房产过户登记的手续,且本次转让交易行为对公司本年度经营和利润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本次房产转让交易所涉及的费用及税项由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支付。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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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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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推举监事钟纳先生主持,于2019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会议表决事项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钟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4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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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选举公司董事长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5月22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林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于 2019年5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其委员具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齐大宏先生、林立先生、米旭明先生;齐大宏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战略与规划委员会成员:林立先生、潘宁女士、李葛卫先生;林立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米旭明先生、林立先生、齐大宏先生;米旭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四、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潘宁女士、林立先生、李葛卫先生;潘宁女士为主任委员。
通过对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上述成员均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要求。
以上各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于 2019年5月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钟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同意公司聘任如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林立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2、聘任雷杰先生、翟效华先生、陈彬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雷杰先生、翟效华先生、陈彬霞女士已经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公司已完成向监管部门任职备案程序。
六、 拟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拟聘任温雪斌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待温雪斌先生获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并完成向监管部门任职备案程序后正式履职,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人员简历请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林立先生简历
林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金融学博士,会计师。林立先生1979年11月至1983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河源紫金县支行信贷员;1983年3月至1984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河源紫金县支行会计;1984年10月至1985年9月任深圳市中华贸易公司财务部经理;1985年9月至1993年5月任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会计科长;1993年5月至1994年10月任中国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行长;1994年10月至1995年4月任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总稽核;1995年4月至2014年6月、2014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6月起担任华林有限董事;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3月至2019年3月任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起担任华林有限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航天立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林立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740,397,076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立先生与董事潘宁女士系夫妻关系,与监事钟纳先生系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立先生已获取证券公司高管资格批复(藏证监发〔2019〕47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雷杰先生简历
雷杰先生:1983年5月出生,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获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4年10月供职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历任电脑工程部经理、高级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借调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账户管理部工作。2014年10月至今任职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兼任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2017年10月起兼任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雷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雷杰先生已获取证券公司高管资格批复(藏证监发〔2019〕92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翟效华先生简历
翟效华先生:1985年7月出生,2011年1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2月-2015年7月,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职于华林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历任部门投资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截至目前,翟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翟效华先生已获取证券公司高管资格批复(藏证监发〔2019〕52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陈彬霞女士简历
陈彬霞女士:1985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陈彬霞女士200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部;2011年8月至2017年4月担任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投资交易部总经理;2017年4月起担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彬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彬霞女士已获取证券公司高管资格批复(苏证监机构字〔2016〕266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温雪斌先生简历
温雪斌先生:温雪斌先生,1975年10月出生,1998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9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本科学历、第二学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历任副科级行员、正科级行员、副处长;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先后任职于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一局,历任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正处级高级评审经理;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先后任职于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滨海(天津)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部总监、风控法律中心总监;2019年3月至今任职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温雪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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