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19年05月22日 05:31 中国证券报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离职人员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实际实现的业绩情况未达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所涉及的全部已获授尚未解锁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4名激励对象因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满前离职,也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95.2648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从目前的124,595,028股减至121,642,380股(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限制性股票注销,注销程序尚需要一定时间,未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离职人员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 王楚雁

  3、联系电话: 0573-84778878

  4、传真号码: 0573-89119388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2日

田中精机 回购 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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