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与宁夏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包人)签订了《锂离子电池石墨烯三元正极材料及导电浆料项目智能产线设计建造合同》(以下简称“《智能产线建造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129,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百利科技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6)。
上述项目合同签订后,公司与发包人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认真履行合同项下各自的权力与义务,促使该项目建设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根据新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经过多次深入探讨和论证,发包人对产品方案和建设进度作了相应调整,为了保证该项目的整体推进,满足项目试生产同步开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合同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双方于2019年5月21日签署了《宁夏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石墨烯三元正极材料及导电浆料项目智能产线设计建造合同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原合同一期和二期项目的范围为“合同共分两期实施,一期1.5万吨/年三元正极材料,包含钴酸锂、523三元材料、811三元材料、6000吨石墨烯改性导电浆料。二期1.5万吨/年三元正极材料,4000吨石墨烯改性导电浆料”,现双方一致同意变更为:“合同共分两期实施,一期1万吨/年6系三元单晶正极材料,二期2万吨/年6系三元单晶正极材料。”
2、原合同工期为“计划一期在2019年3月底建成投产,二期在2020年6月建成投产”;“第一期设计开工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后15天;第一期施工开工日期:设计开工后2个月;第一期机械竣工日期:施工开工后9个月”,现双方一致同意变更为:“计划一期在2019年10月30日投料,二期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后续建设周期”。
3、原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12.95亿元,现根据调整后的工艺路线和生产规模,双方进一步明确:合同价款12.95亿元不变,按照分期实施的投资步骤,分别确定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的合同价款,并最终以结算为准。其中,一期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42,000万元),二期合同价款为人民币捌亿柒仟伍佰万元整(¥87,500万元)。
4、双方一致同意承包人优先确保一期工程的新产品的投产进度,以满足市场需求。
《变更协议》是对原《智能产线建造合同》的补充,与《智能产线建造合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变更协议》中未做特别约定的其他合同条款,仍按《智能产线建造合同》的约定执行。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石墨烯三元正极材料及导电浆料项目智能产线设计建造合同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合同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