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锦秋:货币资金出现天大窟窿属于“财务差错”?
熊锦秋
4月29日晚,康美药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重述,调整科目多达14项,尤其是调减货币资金299.44亿元,如此天文数字调整引起舆论哗然。笔者认为,应严厉追究其中的法律责任。
康美药业或是在逼不得已情况下调整此前报表。根据公告,去年底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公司对此进行自查以及必要的核查,自查后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重述。康美药业董事长4月30日下午接受采访时表示,“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件事”。康美药业相关负责人称:“此次调整部分会计科目,是基于证监会调查监督下进行的,是比较可信可靠的;市场比较关注的货币资金减少299亿元的问题,并不是一笔勾销,而是大部分转为存货了。”
此前,康美药业存贷双高问题一直备受造假质疑,若公司存款高应该不差钱,但另一方面不断举债又说明资金可能比较紧张,两者自相矛盾、不合商业逻辑。此次调整2017年报表,近300亿元货币资金差错,虽有存货少计195亿元等抵账,但仍有72亿元虚增的货币资金调整不知所踪,且货币与存货又岂是一个概念。另有专业人士指出,康美药业这次会计差错调整后,存货超过340亿元,看上去更加离谱。
在笔者看来,康美药业以“此次调整会计科目是基于证监会调查监督下进行的”来强调调整后2017年报表可信,这个逻辑或并不成立,监管部门会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如实调整财报,但绝不会为任何上市公司财报的真实性提供背书或担保。康美药业调整后的2017年报表是否真实,尚待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来进一步证实。
康美药业仍试图将2017年的会计调整归为“财务差错”而非“财务造假”。会计差错更正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对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进行纠正,主要包括会计政策使用上的差错和会计估计上的差错。对此,《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明确规定,比如变更会计政策,需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等两种情形下才能变更。将康美药业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与此对照,公司多处会计调整,有多少能与上述文件对应?
本来,货币资金是最不容易出错的一个科目,上市公司在银行里有多少钱这还不容易搞清楚?但偏偏康美药业在货币资金方面出错,而且错得离谱,出现了天大的窟窿。纵观康美药业的会计调整,属于系统性、多科目的数据调整,且至今仍存在疑点,或已难用“财务差错”来解释。
“财务差错”与“财务造假”的本质区别,笔者认为主要在于“财务造假”蓄存恶意,且试图用多个谎言来掩盖财务造假这一个谎言,处处自相矛盾,根本难以自圆其说,通过会计报表勾稽关系等比较容易识别。康美药业是否财务造假,监管部门自有公断。如果“财务造假”可以“财务差错”蒙混过关,那上市公司可每年都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巨大调整,前期大幅盈利转瞬之间变成大幅亏损,那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还能有何遵循,出现亏损又找谁说理?
康美药业的一本糊涂账,审计机构可能也难辞其咎。从康美药业2001年上市以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一直负责康美药业的年报审计工作,对过往17份年度财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许由于康美药业前期涉案,“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8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是否为时已晚?
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为某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关各方当然担心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日久生情,从而丧失独立性。为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2003年证监会、财政部《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其中规定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某一相关机构(指上市公司等)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可惜的是,该规定只是要求定期更换会计师,并未要求定期轮换会计师事务所。
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态度,或许一定程度受到会计师事务所影响,若会计师事务所丧失独立性、会计师又如何能独善其身?建议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同样应规定每五年必须一轮换的制度。另外,对于正中珠江所负责的其他上市公司年报,或应重点关注和抽查。
(作者为财经时评人)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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