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要闻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股改工作全面提速前夜 证监会18条指导意见成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 16:32 中国经营报

  作者:胡朝辉

  8月10日,上海证券业某资深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8月8日,证监会已通过设在各地的证监局向部分券商口头传达了指导下一步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则性规定。

  “证监会可能在8月20日前后以非正式文件的方式发布一个股权分置改革指引意见,
内容大约有18条,主要是对两批试点做一个总结,同时对一些尚存在争议的问题做一个原则性规定。但对于母公司为境外上市公司的公司股改问题和具体的对价水平,则不在这18条规范意见之列。”

  根据该人士的说法,这18条指导意见主要包括的内容有:B股和H股股东将不参与股权分置改革;ST公司的改革将按照先重组后改革的原则进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对价审批权将由国务院国资委下放到地方国资局;除个别公司以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审批权交由交易所执行。

  “股改的指导性意见能否对市场形成良好预期,将直接影响到市场未来的走势。”华林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刘勘认为。

  特殊公司特殊对待

  目前,内地上市公司中大约含有市值为170多亿元的H股、460多亿元的B股。其中仅30家A+H型公司的股票市值就大约占到A股市场的30%。此外还有大约100多家ST公司按现状可能根本无力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这类特殊公司的存在一直被视为股权分置改革的难点。

  据知情人士透露,证监会在即将发布的18条指导意见中,将对此类特殊公司的股改做出明确的规范。其内容包括:只有B股的公司不参与股改,H股股东不参与股改,A+B型公司参照A+H型公司进行股改,同时要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能涉及到H股股东利益,即由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直接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因而类似长江电力这样的方案不能在这类公司中出现。ST公司则采取先重组后股改的方法,对于不能顺利实现重组的ST公司最终将以退市的方式排除在市场之外。对于多重控股、股东结构复杂的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也是上市公司,母公司股改方案视为资产处置行为,量少的由董事会决议,量多的由股东大会决议,不需要分类表决,例如中国石化。

  事实上,自从股权分置改革进入试点以来,针对这类特殊公司如何进行股改而引发的争议一直是股改的焦点之一。

  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但在这则《通知》中,并没有区分股东的类别,而统一使用了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说法。5月30日,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同样回避了这一问题。

  6月27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过程中,对含有H股和B股的公司解决其A股的股权分置问题,在具体方案的设计上将充分考虑其特殊性。这是迄今为止管理层最权威的公开表态。

  7月中旬,证监会专门召开了一个小型研讨会,对特殊上市公司的股改问题进行了初步讨论。据曾参加会议的专家透露,当时达成的共识是,B股流通股股东不会获得对价,但是对于少量的纯B股上市公司,比如帝贤B(目前有34.65%的发起法人股未流通),这部分股权如何获得流通权,当时并没有定论。而对于ST公司如何实现全流通则基本未涉及。

  配套政策待发

  “目前试点的基本都是好公司,有能力实现对价补偿,相对来说更好操作。但是对大约70%的公司来说,可能难以拿出理想的补偿方案。”刘勘认为未来的股改相对于试点阶段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困难。

  管理层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据知情人士透露,指导意见很可能以非正式的方式发布,例如通过指定媒体接受采访等,随后再以国务院、证监会或国资委的名义出台专门的文件,发布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

  这位人士进一步透露,国务院可能在指导意见出台后,另行发布一个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通知。而为了进一步推进股改,管理层还将在指导意见中对一些相关的行为做出规范,例如对管理层出资、定向增发等。同时还明确一点,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将被禁止再融资行为。

  种种迹象表明,管理层对大力推进股改已经到了不遗余力的程度。

  7月21日,国务院召集部分省市代表及相关人士召开股改会议,要求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当地上市公司推行股改。此后,各地都先后召开了有关会议,传达相关精神。8月3日,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召开了全省证券市场改革座谈会会议专题讨论了广东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在广东省证券市场改革座谈会上指出,今后政府的各项政策都将明确向股改后的企业倾斜,不积极参加股改的企业有被边缘化的危险。上海市国资委则准备在一年内解决上海地区100多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并要求在方案上有所创新。

  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吴淑琨认为,由于证监会早已明确不再搞第三批试点,因此相关原则的明确应该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展开的信号。其后,股权分置改革可能会以每周8~9家甚至更快的频率开始在两市推行。


  爱问(iAsk.com)股改 相关网页约360,577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