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权证风险收益大过长电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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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 14:29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贾肖明 实习生 潘琼) 随着宝钢股改方案昨日顺利过关,作为对价方案之一的宝钢权证也随之进入实操阶段,宝钢权证同之前的长电权证有何区别?投资者该不该投资权证,会有哪些风险?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昨日采访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战龙。 战龙认为,尽管两个公司的权证方案都是伴随股权分置改革而出笼的,但两者间实
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的权证方案不属于对价措施,只是两者捆在一起表决。三峡总公司承诺:在权证行权日,上市流通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权证以每份1.8元的价格出售给三峡总公司,即长江电力的权证是向公司行权;其实施将增加长江电力的总股本,会摊薄每股盈利;有保底回售价。 从理论上说,长江电力复牌后无论股价出现多大的跌幅,长江电力认股权证的价格都不会低于1.8元。由于权证本身除了内在价值外,还有时间价值。因此,长江电力的认股权证定位在1.8元以上几乎没有悬念。由于长电权证具有1.8元的保底价值,因而波动幅度受股价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杠杆作用也会有一定的折扣。 而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的权证方案属于对价措施之一,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2股股份和1份行权价为4.5元、存续期为378天的认购权证。 值得注意的是,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日不是向宝钢股份行权,而是向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行权,即按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向宝钢集团公司购买宝钢股份公司A股股票。宝钢认购权证不是公司股票的发行行为,不增加公司的总股本,不会摊薄每股盈利,也没有保底回售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