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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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11:12 证券时报 | |||||||||
刘锐 备受市场关注的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遇到了新问题:据原告律师近日透露,由于在申请财产执行时遇到了“梗阻”,时至今日,进入执行程序已达大半年之久的法院判决书依然像一张空头支票,除少数单独起诉者获得零星赔偿外,大部分投资者依旧没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赔偿,法律胜诉得到的只是精神上的胜利。
作为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是中国证券民事赔偿历史上第一个受理、第一例采用共同诉讼、第一个由法院作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胜诉判决案件。就在各方人士欢欣鼓舞,期待该案的圆满解决能成为证券市场类似问题的“样板工程”时,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与其他类似案件类似,该案同样陷入了“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审判,审判不判决,判决不执行”这一尴尬局面。 为了打赢这场复杂的官司,投资者的心不可谓不齐,共有381位投资人参与了共同诉讼;代理律师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于今年年初即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但该公司本身已是戴帽的“苦主”,并无多少钱可赔。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大量的工作,哈中院执行局查封了位于北京的一处价值千万的房产,准备将其拍卖支付赔偿款。就在投资者喜出望外之时,此案又出现变数,有案外人对执行提出了异议;虽然哈中院执行局驳回了案外人的异议。但案外人又根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一纸规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出复议申请,黑龙江省高院至今仍未作出复议裁定。至此,大庆联谊案的执行全面搁浅。 证券市场此类的官司,由于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往往是起诉难,执行更难。一件法理上很明了的案件,在被告的死缠烂打下,往往会演变成一场久拖不决的旷日持久战。应该说有关大庆联谊案的法理非常明晰,按《证券法》一定性,然后比照最高院关于虚假陈述案件的通知往上一套,案件是什么性质,需承担什么责任,判决结果立马就可以出来。问题是,下达判决书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受害者要想获得实质性的赔偿,更艰难的问题都在后头。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呼吁了这么多年,有关部门确实在这上面下了不少工夫,但在另外少数部门眼里,中小投资者的事与它们没多大关系。在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中,在案外人横生节枝,企图以拖延时间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目的的情况下,同样是按照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那纸规定,当地高院本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一个月内作出复议裁定,但如今三个月已过,当地高院既不作出结论,也不给代理律师和投资者作出回复。法院的这种不作为行为,客观上使得案外人的不光彩伎俩得以奏效,也使得投资者至今拿不到应得的赔偿金。 司法介入证券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现在,与大庆联谊案一样,其他的一些“著名”侵权案件也都基本陷入停滞或胶着的状态。案件解决不了,投资者对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信心势必会降低,最终受损的将是整个证券市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