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进展缘何慢半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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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7:48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程胜 李宇 股改的进程,尤其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进展似乎不如预想的快。 沪深两市主板第二批股改公司为18家,比第一批的20家少了2家。其中,8家为国有控股企业,10家为民营控股企业,这种企业成份差别在沪市表现突出,13家股改公司中仅有
于是,自然而然地给人一种感觉,有些地区和部门在推进股改的行动上相对迟缓,甚至在对改革的认识上还不到位,尤其在对价上斤斤计较。其实,虽然不能完全排除上述情况存在,但自8月下旬五部委联合发布有关股改的指导意见以来,有关各方对这场改革对中国证券市场、国企改革和中国经济发展全局的正面促进作用基本达成了共识。股改初期出现“国企节奏慢半拍”的现象,应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来认识。 微观上看,技术性原因明显。有专业人士分析,前两批股改国企数量较少,一个重要原因是国资系统对于股改具体操作程序是最近才予以明确的,有的企业对于股改操作环节还不够熟悉,国资委9月8日下发了股改过程中的国有股管理的通知后,上周三召开地方国资委的会议对此进行部署,因此各地方国资委系统明确具体程序和要求时间尚短。两个交易所从9月9日下午就开始全面接收股改材料,但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须按照国资委通知进行操作,公布股改方案前须取得相关国资委的原则同意,出具书面批复。此前一些公司虽已与国资委沟通并取得口头同意,但是补书面批复手续必定需要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两批公司的股改已出现目前相关股改操作环节的衔接不顺畅的现象,国资委系统的工作程序与证券监管部门股改操作指引不完全合拍。如两大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联合发布的操作指引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和结果,并申请股票复牌。未能在十日内公告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的,原则上应当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保荐人士认为,如果与流通股股东协商后需要修改方案,按照国资委通常的决策程序,十日之内完成可能会有难度。 作为国有股东的实际代表人,国资部门已经投身于同流通股股东的博弈之中,希望在较少支付对价与尽快完成股改之间寻找平衡。相比于一般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决策程序,国资部门的决策程序较为复杂可以理解。但市场各方应当认识到:完美的、理想化的方案是不存在的。现实中的改革从来都是次优之路。对于国有资产来说,也应认识到,早完成改革或许更意味着保值增值。 另外,还需要以宏观的视角来看待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在当前国情背景下,任何一项改革推进进度常常不如预想的快,这其中需要一个认识逐渐深化从而使改革逐渐加快的过程。毫无先例可循、需要众多部门协作的股权分置改革,“五一”启动以后整体进程基本顺利,如今出现国企改革速度略滞后于民企的情况,只是不同部门在节奏把握上尚未完全一致。既然大家目标是一致的,现在要解决的就是个经济学命题——尽可能提高效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