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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联谊案执行起波澜 共同诉讼投资人未得赔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6: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大庆联谊案执行起波澜共同诉讼投资人未得赔偿

  参与共同诉讼的投资人未得到赔偿款

  日前,两名参与大庆联谊(资讯 行情 论坛)民事赔偿案共同诉讼的投资者向记者反映,该案自今年6月9日进入执行程序后,目前已有两批执行款交付到投资者手中,但这些投资者均为单独诉讼的投资者,参与共同诉讼的投资人至今未得到赔偿款。根据这一情况,记者通过采访相关法官和律师后了解到,法院原本将拍卖大庆联谊控股股东一处房产来支付赔
偿款,可是由于第三人的介入,该房产的权属需要重新核实,拍卖程序据此推迟。

  8月30日,此案代理律师之一--黑龙江长锋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晓林告诉记者,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已将第二批执行款51万余元交付到代理人手中。加上6月9日第一批执行给付的100万元,已有73位股民获得了赔偿。至此,此案尚差700余万元未执行。据韩律师称,待赔的股民是上海和北京两个共同诉讼的股民。他同时向记者透露,上述被查封房产地处北京,价值千万元以上,如果房产权属不存争议,那拍卖所得款项足以偿还全部股民的赔偿款。

  然而,与此案一波三折的审理过程类似,本案的执行再起波澜,祸端就是该处房产的权属。

  据法院方面称,该处房产属于大庆联谊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大庆联谊石油

化工总厂。由于石油化工总厂占用了大庆联谊较大一笔资金,因此,该处房产将被交予上市公司抵债。哈尔滨中院原来打算拍卖该房产来支付赔偿款,不过由于第三人的介入,即将启动的拍卖程序将要推迟。

  据记者了解,该第三人是自然人李玉强,他在今年6月就向法院提出异议,称该房产已卖给他。6月上旬,哈尔滨中院驳回了他的异议。6月15日,执行局送达了相关文件。但7月上旬,李玉强又向黑龙江省高院提出了复议,由此,再次为大庆联谊案的执行设置了障碍。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有关规定,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目前,两个月时间已到,但此案的最终裁定仍未下达。因此,记者日前致电了负责此案复议审核的黑龙江省高院王法官。他告诉记者,根据掌握的情况来看,李玉强与房产所有者之间并没有进行实质的买卖,因其缺乏必要的证明。不过,目前此案仍在复议程序审查阶段,最终结果如何还需要核实,希望投资者再等一等。无论如何,法院方面会从投资者角度考虑,尽力维护投资者利益。

  作者: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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