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王董:1、引发诉讼的根源在实际控制人,宏达股份是善意人,小股东更是受害者,公司是否应该在有保护小股东预案的前提下才能复牌?2、控股股东宏达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应承诺宏达股份如有损失由其承担?并在复牌时增持宏达股份?3、在影响重组的因素消除后是否会重新进行重组?
董秘回答(宏达股份sh600331):
您好!谢谢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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