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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价格政策急需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 05:12 经济观察报

  高辉清/文

  人类即将面临一场大的灾难!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巫师的古老咒语。但这一次,发出警告的却是国际政要及其身后一大批经济学家和环境学家。

  2006年10月28日,英国财政部公布了由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师尼古拉斯·斯特恩爵士领衔完成的一份全球气候变化研究报告,得出了一个结论:人类有可能再次面临类似上世纪30年代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和衰退,原因可能仅仅是忽视了全球气候变暖造成环境恶化。英国首相布莱尔因此呼吁,现在没有任何事比防范环境继续恶化更严重、更紧急、更需要领导才能的事情了。

  在我国,根据十六届六中全会的有关精神,环境问题被列为“环境友好型社会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节能与环保也被视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的核心工作。而且,中央有关部门还与各地政府签订降低能耗或控制污染方面的责任书,使得环保工作成为

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

  环保问题同时在国内外得到如此高层次的关注,并非偶然。在国际上,发达国家虽然早已把本国的“小环境”治理得干干净净,但是全球性的环境保护问题尤其是气候变暖问题却变得越来越严重。人们发现,地球可能从来没有像在过去30年内那样出现快速的升温,而且1998年以后,最高温度的记录还被多次刷新,甚至已开始接近12.5万年前冰川溶解的水平。按目前二氧化碳排放速度发展下去,大气层温度未来将至少升高5摄氏度,而事实上气温只要再升高2摄氏度,就会导致世界15%到40%的物种灭绝。不少专家都坚信,从当前发展趋势看,“灾难性后果将不可逆转”!

  从国内看,如果上述灾难发生,我们的情况可能会比其他许多国家变得更糟糕。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共同发布的《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显示,2004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GDP3.05%,要将排放到环境中的主要污染物全部去除,需要付出的成本占GDP的1.8%。事实上,这次绿色GDP并没有将全部的环境污染核算进去,是一个明显保守的估算。

  按照一些环保专家的估算,如果将全部资源环境造成的损失考虑进去,近几年的绿色GDP增长几乎为零。在一些城市,环境污染是如此之严重,当地政府甚至不愿意将一些真实告知于公众,许多城市公布的都是过期、无效信息。

  环境问题之所以到了“难以扭转”的地步,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观念认识不清。过去,许多人在环境的问题上存在着错误的认识,集中地表现在两点:一是认为环境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二是将环境视为一个大容器,用于接收、容纳并消化人类活动产生的各种排泄物。在这种思想指导之下,人们努力地“战天斗地”,为的是更好地驾驭自然和更多地向自然进行索取。到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清楚地意识到,环境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实际上也是有“生命”的,如果对它只有开发,没有保护,只有索取,没有补偿,环境这个有机体也将逐步死亡。

  第二,缺乏全面系统的经济理论指导。在传统经济学理论看来,只有那些能够进入市场进行交换的物品,才是真正具有经济价值的资源,也才真正具有经济学分析意义。环境资源虽然很重要,能满足多方的需求——不仅仅是对人类需要和利益的满足,而且也包括对地球上一切生物的需要和利益的满足——但是却无法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也就因此被经济学家们所忽视。由于迄今为止,传统经济学理论在经济与社会活动中还占据着主导地位,绝大多数政策法规的制定都是以其为参考。传统经济学理论在环保方面的盲点不仅导致环保本身缺乏有力的理论指导,而且也使得环保工作的开展缺乏有利的环境来配合。

  第三,缺乏一个有效率的市场机制来支持。由于缺乏有关经济理论的指导,市场这一只无形之手难以自发地发挥调节作用,于是只能借助于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来推进。但这样一来不仅成本高,而且效率低。现在真正需要做的是,建立和完善相应机制和制度环境,让市场机制去自发调节企业行为,在资源优化配置的情况下达到预定的目标。同样,我们也可以不用行政命令去关闭那些不合排放标准的企业。我们可以采用美国建立和完善排放许可证市场的方式,在保证整个环境质量控制标准不被突破的情况下,这些企业就可以通过购买许可证等的方式,为自己整改赢得时间。最后,它们技术上去了,达标了,就不用关闭了。

  在上述三个原因中,第二个原因是关键。正是因为经济理论没有理清楚,才使得人们思想观念难以快速更新,市场调节机制也无法有效地建立。传统经济学理论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效率问题。

  虽然环保工作在很多情况下还难以获得经济学理论的支持,但并不排除我们主动利用有效率的经济手段来为之服务。其中,一个最行之有效的手段就是价格手段。

  由于污染的来源具有多样化特征,只要有人活动的地方就会有污染产生的可能,因而防治污染的价格政策也应是多元化的。

  首先,我们可以提高资源购买的价格,从源头上抑制资源的购买数量。这一点正是我国政府未来几年将要完成的任务。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整个“十一五”时期我国土地、

能源、矿产、水等资源价格将逐步上调直到市场价格能够反映出其稀缺程度。当然,考虑水、电等资源除了商品的市场属性之外,同时还具有公共服务的社会属性,我们不能将其全部按市场机制来调节,更不能让一些家庭因为贫困连满足基本生活所需要的水电都买不起。从国外经验看,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实施差价供电和供水,在保证低价供应生活必需的水电之后,其他部分再推向市场。

  其次,制定鼓励人们减少资源消费的价格政策。美国的许多城市都实施着一项类似乘车过桥收费计划。根据该项计划,一辆车中如果只有司机一个人,则按规定收过桥费。如果车中还搭乘了一名乘客,过桥费则打折扣。如果车中搭乘了两名乘客,过桥费则全免。通过这种方式可鼓励人们多搭车、少开车。

  再次,制订鼓励企业投资环保的价格政策。山西省环保局和省物价局曾经联合发文,明确烟气脱硫设施和连续在线监测仪器已投入运行的省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可提高1.5分钱。根据这项政策,电厂对脱硫设施的投入成本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就可收回,因而得到了企业的拥护。

  最后,制定减少废弃物排放的价格政策。这方面的政策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废弃物正常排放的价格。由于绝大多数废弃物都不可能做到零排放,在不对环境造成不可扭转伤害的前提下,必须允许人们在环境自净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排放部分废弃物。对这部分排放的收费定价应该适中,在保证人们能够负担得起的情况下仍然对人们减少排放产生刺激作用;二是对超额的排放给予重罚。其依据在于,废弃物的排放量一旦超出了环境自净能力许可的范围,就需要人们给出大量的投入才有可能使得环境能够“复原”。

  客观地讲,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已经开始在有意识地利用价格政策来做好环保工作,但是并没有到位,迄今为止效果不是十分显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则在于制定减少废弃物排放的收费标准严重偏低,许多企业宁交排污费而不愿治理污染。而对超额排污的重罚政策,受各种因素制约,在我国则极少被运用。由此看来,我国环保的价格政策确实需要加速建立和完善。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供稿)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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