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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越南的危与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 09:44 21世纪经济报道

  特约评论员 罗绮萍

  “我现在最想出差的地点,是越南。”软库金汇资本市场部主管叶虹说。她正好代表国际金融机构的高层心声。“近期愈来愈多客户询问越南的投资机会,我们对是否在一个地方加大投资,其中一个参考指标是有多少中层人员愿意被派驻当地,近期也很多同事跟我说想去越南,我想这个地方很有潜力,我也想去看看。”

  越南近期的发展确实令投资银行兴奋。Tom.com的前舵手王 加盟德州太平洋集团(TPG),得意之作便是在越南赚了大钱。TPG在2006年10月达成一宗越南最大的跨境私募投资项目,以2150万美元买入越南一家电讯及软件服务商FPT的6%股权。事隔两个月,FPT在胡志明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挂牌当日市值为15亿美元,较TPG投资额高出四倍。

  JF资产管理近期推出一只“越南基金”,销售的第一天便达标,募集了5000万美元,JF也不敢加码,因为知道越南股市处于草创阶段,深度与宽度不足,有数千万美元投入越南股市已经足够。

  为了加快越南股市的发展,越南政府宣布再批准71家国营企业,在2010年前将部分股权私有化。这些国营企业当中,包括越南航空(Vietnam Airlines),预计这家国营航空公司将会向公众出售10%至20%股权。

  Vietcombank及Vietnam Insurance上市时间较早,预计在今年。越南航空等26家企业则在2008年上市,另外19家企业在2009年上市,逾6家在2010年。在上市后,越南政府仍会维持至少51%股权。越南在未改革前,有约1.2万家国营企业,时至今天,已降至约1900家。

  越南加入WTO后,投资者经常将越南与中国比较,外商投资也因为入世效应而增长迅速,不过相对而言,越南过去几年的FDI只是中国的十分之一左右,2005年的协议投资是63亿美元,较2004年猛增34%,

  两国同样有迅猛而持续的GDP增长,越南2005年的GDP增长是8.42%,预计2006年也有8%的增长;越南经济由第二产业及第三产业驱动(见表二),分别的是越南第三产业对经济贡献更大。第三产业中,酒店与餐饮的贡献增长更快,由2000年的10.13亿美元,增长至2005年的18.54亿美元,累计增长率是83%,同期的第三产业累计增长率是67%,GDP增长率是70%。

  东西共融吸引外资

  外国人是否愿意在一个地方生活,直接影响这个地方的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外商投资又会对一个地方的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叶虹说:“我们在区内物色有潜力的上市公司,除了要看公司本身之外,还要看这个市场有没有足够的国际级中介人士,包括银行、投资银行、律师及会计师,因为如果没有配套的专业人士,一个市场不可能成熟起来。就像几年前的上海,不是太多外资行的专业人士愿意派驻,但现时很多人认为上海较香港的生活更好。”

  到越南旅游或经商的识途老马,都会去Ipa Nima“朝圣”,这个被视为Vienne Westwood 接班人的新兴流行品牌的特式手袋和衣裙,在世界有名的高级百货公司如Harvey Nichols、Harrods、连卡佛、西武的货架上都会买到。但很少人知道,这个品牌的创立者,是一名香港女律师。

  话说在香港当律师的Christina Yu在10年前到越南旅游,这里的传统手工艺激发了她的创作灵感,她决定放弃了香港的高薪厚职,在胡志明市开店。现时Ipa Nima在越南已有5家分店,并成为目前唯一可以走进国际市场的越南流行品牌。

  Christina Yu的成功经验是很多在越南的外国人的楷模。总部在胡志明市的East Meets West Foundation(东西融和基金)发展干事Rad Kivette接受本报访问时说,很少地方可以像越南那样兼容东西文化,这种特质在全球发展洪流中特别珍贵。

  Rad Kivette所言非虚,单是在河内著名游客区三十六街,人们可以在法式建筑的Sofitel Metropole酒店内吃个写意的下午茶,然后到附近的升龙水上木偶剧院观赏在中国也失传了的水上木偶剧。越南人有一半中国人的勤奋特质,又有一半法国人的优闲写意,有人愿意在工厂加班加点,有人宁愿在还剑湖畔闲坐聊天。

  “荷银事件”背后的阴影

  但越南毕竟是个新兴市场,国企改革尚在起步阶段,外资对于越南的投资不无戒心,“荷银事件”加添了他们的忧虑。

  荷兰银行与越南国营的INCOMBANK(越南工商银行)进行500多笔外汇交易,2006年8月赚得约450万美元,越南工商银行不服,向河内法院提出诉讼,指控荷银4名员工与越南工商银行5名员工进行非法交易,4名荷银员工被拘留。

  调查持续数月没有结果,荷银四名员工是否有罪也引来争议。根据越南的《The Saigon Times Daily》报道,越南的国家银行在1999年6月公布法规,要求金融机构向央行登记外汇交易。报道引述一名不具名的央行官员也认为法规不合乎国际标准,外汇交易分秒必争及交易量庞大,没有可能每笔交易都向央行登记,当中还涉及登记是否需要批准的问题。

  2006年11月底,荷兰银行愿意赔出450万美元的利润,换取四名员工获释。越南警方对国营报章说这450万美元是“非法利润”,荷银则一直强调只是进行正常的外汇交易,但重视四名员工被拘留,希望尽快解决问题,根据越南法例,嫌犯可以被拘留最长16个月。

  由于未经法庭审讯,谁是谁非无人能定夺,但事件已令在越南投资的外商有阴影,对于越南进一步引入外资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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