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法》三审通过历程 |
□2006年4月25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此法的制定标志着中国将严防洗钱行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积极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
□2006年8月22日反洗钱法草案进入二审,修改后的草案规定,对有可能转移至境外的资金,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临时冻结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洗钱法,这部法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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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三步曲 |
开始的阶段是浸泡阶段,这是统一部署阶段。一个积攒了500万美元现金的毒品贩子面临着把多达25万张的纸币投入银行系统的艰巨任务。他们和造假币者不同。造假币者只须使他伪造的货币进入流通领域就万事大吉了,而洗钱者则不得不凭借银行往来账、邮政汇票、旅行支票和其他流通工具来把这些钞票传送到世界金融系统中去。
第二步是分根阶段,又可叫做大洗。在这个阶段,洗钱者使这些钱与其不正当的来源脱离。通过使这些钱尽量多地变换账户让这些钱在他为此目的而设在世界各地的控股公司之间出出入入并依靠银行保密制度和律师委托人隐瞒自己身份的特权,他造成了一个令任何审计查账都无可奈何的复杂的财务交易网。
最后一个阶段是甩干,有时被说成是回收和汇总资金的阶段。洗过的钱重返流通领域,但此时已是清清白白的,而且常常是应纳税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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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31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反洗钱法,这部法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反洗钱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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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报道称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31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反洗钱法,这部法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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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下午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洗钱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郎胜在会后进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反洗钱法将有力防止资金外流。[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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