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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珠宝商、律师等将承担反洗钱义务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 18:32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陈小云周二表示,央行将与建设部、商务部、司法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商议制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范围、具体义务以及对其监管管理的具体办法。 陈小云在出席央行举行的新闻通气会时表示,国际上特定非金融机构一般是指房地产、黄金宝石交易商、律师等等,这些机构或人通常能接触到大额资金交易。在今后制定相关规定时,我国也会考虑到在这方面和国际接轨。 但她表示,我国在这些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尚缺乏经验,对于这些领域判断“大额”“可疑交易”的标准还不明确。因此,此次出台的反洗钱法只是在总则中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做出了描述,而为今后制定具体规定留下了空间。 她表示,央行将与建设部、商务部、司法部共同商讨上述问题,但目前还没有时间表。(艾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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