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资本邦讯,众和退(维权)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众和退于2019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近期,中国证监会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众和退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2016年至2017年,众和退有10项已达披露标准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未及时披露,累计涉及金额45,102.07万元,根据时间段划分,有4笔发生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7年3月9日期间,累计金额11,187.45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92%;有6笔发生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11月29日期间,累计金额33,914.62万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7%。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众和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如下:一是要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有关规范,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出现;二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三是要根据公司规定开展内部问责,促进有关人员归位尽责。
此外,鉴于众和退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7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19年7月8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图片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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