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5月16日,惠州时代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等违规行为,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5日对惠州时代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惠州时代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产品在基金合同中承诺最低收益。上述行为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二、惠州时代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上述行为不符合《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表示,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对惠州时代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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